基于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人代开政策减轻税负压力

自然人代开很多人都了解,就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个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出相关的票据!这时候可以选择在园区中享受到自然人代开的税收优惠政策,个税可以核定,也不用代扣代缴,也不会和劳务报酬汇算清缴!但是,在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必须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
对于企业来说,很多业务的发展都是多样的,不仅是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有和个人和个体之间的合作!一些企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支出的少获得成本!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
现在在重庆、湖南、山东地区享受自然人代开,所得税可以核定0.7%—1.7%,所得税是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也就不会存在着和劳务报酬汇算清缴的情况!所以,企业也不会代扣代缴个税!最后我们再算上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自然人缴纳的综合税负也在1.7%—2.7%左右!

自然人代开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去税务代开,是需要本人到场开具的,再提供合同、自身证件等。但是选择在园区中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只需要提供自然人的证件照片可能需要实名认证,再提供相关的开票信息即可!不管是服务行业还是建筑行业或者是商贸都可以开具出相关的品目,各个地区不同,要求也是不同的!
不管是开具的哪种,要求就是要与实际的经营业务相同!做的服务就开服务类的,销售的东西就开商贸类的!现在居间费业务也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来解决高额税负!
也就是说,自然人能开具出相关品目的票据之后就能给企业提供票据,就能抵扣成本!进而合理合法的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关注《节税顾问》了解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