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底缺少成本怎么办?选择个人独资企业还是自然代开呢?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公司是一个盈利赚钱的组织,到了年底公司就需要进行分红,年终奖这些,还有一些行业年底会缺少大量的成本,特别像建筑,贸易,原材料矿山等企业,那么像这些就会导致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多缴了,所以税收筹划势在必行了。

那么现在就公司成本缺失这个问题,目前有两种解决的好办法,第一种是公司形式,也就是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第二种是个人形式,也就是个人代开,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随便怎么弄就可以了,需要合理设计业务。

一、个独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在税收洼地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纳税,通过个独企业的方式和主体的公司达成相关的业务合作,给主体公司开取相关的发票,然后这样就可以补充成本,合理的业务就可以把主体公司的利润提取出来了,然后个独企业核定征收的税负是相当低。

增值税1%,定期定额核定个税0.6%,综合税负1.66%,可开专票,这也就是开票100万只需要缴纳1.66万就完税了,这也是核定征收的魅力。

二、自然人代开政策:

这个政策是在税务洼地的税务局由个人代开发票给公司的,做为公司的成本,也就是个人给公司合作,开取相关的发票,保障三流一致,这个个税是通过核定征收纳税,核定过后降低的整体的税负,综合税负在1.5%-2.5%之间,这个会根据开票品目不同税率有所差距

自然人代开是个人行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个个税是不会在年终汇算清缴的,单月可以开500万,年可以开5000万,开票时间快,即用即开,非常适合急需成本的公司,开票的行业也广泛,几乎限制很少,它的优势就是,开票快,额度高,税负低,行业广,正规化。自然人代开能够有效的解决公司的成本缺失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与自然人代开政策都是能够很好的解决公司成本缺失的问题,都是能够把税负降至3%内,一个是个人行为,一个是公司行为,都是能够很有效的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的,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