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北关白维毅、康永东两位主任:请再回答!


   我是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铁牛里12号楼住户,因房屋被违法强拆,我依法向各级部门反映。近日收到平城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让我震惊的是:该决定书漏洞百出,令人哭笑不得。

    一、基本情况

    2019822日,大同市平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北关街道西铁牛里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公告》。2020913日,由平城区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白维毅、副主任康永东策划指挥,强拆了我还未搬离的房屋,致我家具及生活用品等毁于废墟,无家可归。

     二、信访理由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先补偿、后搬迁”。而平城区征补办、北关街道办事处既未与我达成补偿协议,更未出具司法强拆告知书,即实施强拆,属于违纪违法。

 

     2、《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强拆前我家还有人居住、还有家具等生活用品,而征补办和街道办就强制断电断水、停暖停气,我们被迫点烛、出外拉水、生炉子。均有证据(见上图)。

     三、答复结果

     我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征补办和街道办事处先后给予答复。遗憾的是,内容避实就虚、东拉西扯,对我提出的疑问始终避而不答。

   如:不落实“先补偿、后拆迁”国家政策的理由是什么?补偿协议在哪?又如:受害人还未搬离,为何强制断水断电、停暖停气?再如:按国家规定,强拆须出具司法文书,你们的司法文书在哪?何时送达并通知过我?这些关键问题,为何从不予以答复?

 

    四、漏洞百出的“决定书”

    2021119日,在我房屋已被强拆4个多月后,大同市平城区政府向我送达了《征收补偿协议书》,内容漏洞百出,令人震惊。

 

    其一、还未到最后期限,就强拆了?《决定书》说2020728日发布通告。该通告在《大同日报》刊登,最后期限926日。可913日,我的房屋就被强拆了。怎么解释?

   其二、我房屋已被强拆,何来至今未搬?《决定书》说“被征收人至今既未搬,又在规定征收期限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天哪,我房屋4个月前被强拆,还怎么搬?搬空气吗?征收程序合法在哪里?敬请指点答复。

   其三,为何安置我到距原住址十公里远的旧小区东方罗马城?城市棚户区改造,本是以旧换新、造福百姓,你们为何将我“发配”到房龄十多年的旧小区东方罗马城?还要让我再缴15.2万元;此外政策规定“就近安置”,东方罗马城与铁牛里相距十公里,我家人上班、孩子上学怎么办?这样的安置有最起码的人性化吗?

   其四,《决定书》最后严肃地要求:“限令被征收人在收到本决定书15日之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于政府”。我想配合,可实在做不到。我的房屋已于2020913日被违法强拆,我只能交付空气。

    我是一位守法公民,坚决支持城市拆迁改造也愿为此做贡献。依法行政、维护民利,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但大同市平城区征补办在此方面却早有先例,饱受诟病,如:仅在2019年,该办就有3人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民法典》已出台,大同市平城区征补办负责人及北关街道负责人白维毅、康永东等人,作为党员干部,一再挑衅党纪国法,漠视群众利益。希望上级部门一查到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