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有足够能力适当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


 打造内循环,建设一个消费型社会,不在于提高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尤其是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而在于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在于中高收入群体不在于没有钱消费,而是无处消费,中低收入群体则是反过来,在于没有钱消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无法消费。另外经济发展的要义,也在于实现全面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进一步加大收入差距,拉升本来已经很高的基尼系数。

基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发展实施了人为的城乡割裂,在当时历史局限性下,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实现快速的工业化,有利于经济的复苏,但这也造成了农村生活水平大幅落后于城市生活水平,尤其是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更是有很多的欠缺,因此2月21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全面促进农村消费。这是中央一号文件继2010年后,时隔10年再次提及农村消费。这是一个十分正确的政策取向,是城市反哺农村的一个政策信号。但是促进农村消费提升,关键是提高农村的收入水平,农村老人只有被农民称之为“100元”的城乡养老金,虽然吃饱饭没有问题,要说改善生活质量是很难的,江苏是发达的经济省份,今年初江苏省人社厅曾发布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173元钱,买米肯定吃不完,还可以买几斤肉,这一保障水平,不到企业退休金的10%,与行政事业单位相比,更是少得可怜,估计在3%左右,这就造成巨大的反差,也凸显亟待提高农村养老金保障水平,让老农民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政策的出台尤其是实施的路径会引发市场不同的观点碰撞,这也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精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党国英对搜狐智库表示目前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均等化仍不现实。虽然农民养老问题一直缺乏保障,但目前也不宜随便提高农村养老金最低标准,因为对于财政而言,提高7亿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养老金水平存在很大压力。

既然已经认识到农民养老问题一直缺乏保障,保障民生是一大举措,目前财政收入今非昔比,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养老金保障水平奠定了资金基础。

根据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确实农村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城市,但应该看到城乡收入差别依然很大,农村不到城市的一半,大约是39%,进一步推动农村收入水平提升,减少城乡差异依然是道阻且长,其中关键是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金水平就很关键。

现在关键问题是财政有没有能力继续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根据党国英的说法,“不宜随便提高农村养老金最低标准,因为对于财政而言,提高7亿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养老金水平存在很大压力。”我国总人口只有14亿多一点,进城打工者大部分都会有五险缴纳,处于教育阶段的年轻人也不需要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农民养老保障的人口数量是远远低于7亿的,财政是可以承担的。

2019年0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的人口数据:我国最新的老年人口数据为:2018年末,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中健联盟产业研究中心,根据我国老年人口的增长趋势,对未来三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预测数据为:

201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727万;

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603万;

2021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521万。

全部60岁以上老人目前估计在3亿人左右,这还需要扣除城镇老人,农村老人需要财政补贴会进一步减少,19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266万人,比上年 末增加874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6032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07亿元,基金支出 3114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8249亿 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266万人,比上年 末增加874万人。

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是国务院政策的硬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处于缴费阶段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参照目前的补贴标准,也就是每人每年30元,按照5.3亿人计算,一年也就是160亿元左右,而实际领取城乡养老金的只有1.6亿人左右,即使每年每人增加1000元,也就是1600亿元,我想这个财政是可以承担的,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2895亿元,1%就是1800亿元,实际上增加城乡养老保障可以由中央、、市和县各级财政共同分担,分摊到各级财政的数量会更少。

每年的土地收益,总是引发关注,《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指出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规定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可以拿出一定的比例来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减轻财政负担,2020年全年全国卖地收入首破8万亿元,达到8.4142万亿元,2020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59827亿元,但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土地价格差异很大,城市土地可能几千万一亩,小县城只有十几万一亩,经济越发达,农村收入水平越高,土地收益越高,经济越落后,农村收入水平越低,土地收益越小,可以参照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方式,拿出一部分土地收益实行全国的统筹分配。

拿出土地收益的2%就是1600亿元,就可以基本覆盖1.6亿农民提高1000元养老金的保障水平。

按照目前的土地收益和庞大的中央财政收入,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是有能力的,我个人认为,提高60岁以上农民每年1-2000元养老金,财政是可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