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札记」 在这一章,老子通过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的辩证关系,讲了一个物极必反的道理,告诉人们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过了极限临界点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利用这个规律促进事物的内部变化,以退为进、以柔克胜、以弱胜强。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是说想要收敛它,就一定先去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就一定先让它强大;想要废除它,就一定先放任它;想要占取它,就一定先给予它。这是一种微妙高明的策略。一连四种互为依存的矛盾事物,歙和张、弱和强、废和兴、取和与,在一定条件下一定会相互转化,谁也无法改变,这就是客观规律。因此,圣人将动有愚色,只要致虚守静,按照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满足矛盾转化的条件,就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在具体分析的这四种矛盾统一体中,老子主张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并且说这是微妙高明的策略。这体现了老子所说的大道的根本,也就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真谛。
根据老子讲的这个原理,把这句话换个角度回过头来看,那些一心扩张称霸、恃强凌弱、强迫别人服从、攫取他人资源自以为得计的人,相对应的正是要被歙之、弱之、废之、取之的啊。历史大势张网以待,有人却愿自投罗网,那就冷眼向洋静观其变吧,相信老子的话不是白说。
拿着自然法则的望眼镜,站在太空回望小小寰球球,可能会观察到小小寰球上的那些号称灵长的人类,是如何在自然发展中不断地消亡重生,最后复归质朴敦厚的。过去的数千年中,因利益争夺,同类之间彼此相残消长,同类的内耗成为世间常态。在这个常态中,一些人因物欲膨胀而消失了,一些人因强取豪夺而消散了,一些人因兴风作浪而消亡了,一些人因享受追捧而消灭了。然而灵长终是灵长,人类终于发现了自然法则。同居在唯一的小小寰球,命运共同使然,还是应求同存异、携手合作,共建这个唯一家园,共享这个家园中和谐大同的欢乐。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是说鱼儿不能离开池渊的水,国家的利器不可以轻易向人展示。这是老子在具体分析了歙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四种矛盾现象后,阐述矛盾相互转化的条件,继续强调客观规律的根本作用。鱼儿离不开水,直白明了,人人皆知,但为什么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很简单,根据“道”的法则,物应各得其所,文修武备作为一个国家的常态,国之利器是一个国家的看家实力,如果动辄把自己的利器拿来张扬炫耀、恫吓威胁别人,有什么好处呢?因此,韬光养晦,夯实基础,办好自己的事;文修武备,坚守自己的根本,洞察天下,以不变应对万变,应该是具有长远意义的策略。反之,鱼儿自作聪明想离水登岸,有利器拿来炫耀恫吓,都是蠢而又蠢的事。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通过外因而变化提速。所以,用老子提出的四种策略除暴安良,让矛盾的一方以自己的性质将自己除掉,从内部催化瓦解的办法,是很微妙很高明的。中医望闻问切,勾践卧薪尝胆灭吴,也都是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从矛盾一方的内部来解决问题。
上述矛盾的实例和道理比比皆是,也长见于日常生活中。譬如“欲取先与”,老子说的天地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能成其私、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夫唯不争故无尤、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大,也都含有欲取先与的思想。
日常生活中的欲取先与,关键在于目的是为“与”而“取”,还是为“取”而“与”。一般情况下,按照“道”不争不恃不居不盈的品质,是要全身心的“与”,而不是“取”。与,给予、付出的意思。一个人要想成功,就必须懂得先给予、先付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付出才能得到汇报,不劳而不获,有舍才有得。古人造了个“舒”字,本义伸展,身心伸展了就舒服;而舒字是舍和予的组合,舍是舍的,予是我的意思,那么,我舍得付出,舍得让别人得到,是很舒心很舒服的事情。因此,给予的前提一定是无私无欲,是利万物而不争,如果为某种目的而给予,就另当别论了;同样,出自贪欲以拿取别人东西为得意,也会“其事好还”。行贿是一种给予,受贿是一种获取;行贿是为了自己给人家脖子上套绳索,受贿是为了自己甘愿被人家用绳索套。二者都背离了无私无欲的大道,所以都是罪恶。
在两千五百多年前的纷乱时代,老子就要求侯王君主圣人善人要做到欲取先与,做到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要后其身外其身,以其无私后成其私,是多么的令人震撼!老子之后的圣贤大家,还有“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舍己为人”、“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铭言,更有政党独树一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些都值得好好回味、深深思考,并切实贯通于践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