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扶余市某镇的孙某,来到扶余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恢复档案。
原来,孙某是扶余市某合作社职工,2005年该企业改制时孙某下岗,由于档案资料丢失,无法补齐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办理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前置案件,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了解到孙某的特殊情况,立案庭庭长立即将情况反映给扶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赵景坤当即安排副院长刘欣同立案庭庭长一起协调处理此事,尽快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经与劳动仲裁部门多方协调沟通后,扶余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了孙某的申请,由于不属于仲裁范围,劳动仲裁部门当日驳回了孙某的申请。
劳动仲裁结束后,孙某表示自己当日下午3点钟的火车要去外地打工,扶余法院立案庭干警立即着手整理孙某的相关材料,以最快的速度,于当天为孙某完成了全部立案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仅是扶余法院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服务意识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扶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全力打造一流的诉讼服务团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