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 钱美欣)针对舒兰市人民法院教育整顿第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律师孙某提出的关于提升导诉人员整体素质的建议,认为应当细化导诉人员职责,当事人来院后基本诉求要解释清楚的问题,我院经过认真反思,立即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
我院经研究后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工作制度》,规定导诉员应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严格按照文明接待制度进行导诉;要熟悉诉讼常识,熟悉立案信访窗口功能设置及工作机制,热心为当事人服务;应负责解答当事人有关诉讼事项办理的咨询, 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前来办理立案、查询、申请执行、申诉、信访或办理其他诉讼事项的,导诉员应就事项办理的条件、时限、程序、手续、收费标准等作一次性告知和合理引导,联系判后答疑,对信访人员引领接待接待到信访中心;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解释,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另外,针对当事人在普通窗口办不好、办不成的综合性疑难杂症也制定了解决办法,即设置专门的庭长值班窗口和“办不成事”反馈窗口,重点为办事群众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难点”、“堵点”事项,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决,解决难度较大问题7个工作日内解决,帮助群众把“办不成事”变成“办得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