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建设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
在新兴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往往同时肩负市场监管者和推动者的双重责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边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成为决定市场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培育市场化发行和创新机制。随着市场的发展,政府应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释放市场的潜能。继续深化股票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机制,使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需求的各种金融品种顺利推出,以推动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
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推进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并合理配置稽查力量,统一使用执法资源,优化案件查处程序,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的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加强与公安、工商、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行政执法机构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有效的执法协作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资本市场仲裁机制,发挥仲裁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争议解决功能。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借鉴国际市场的监管经验,不断深化监管机构自身改革,加强监管的独立性,不断调整和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建立更加富有吸引力和灵活性的人才管理机制,使监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不断改进资本市场的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内容;推动监管重点从以审批为主向以信息披露为主转变,监管模式逐步实现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加强对市场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逐步完善由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交易所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监管协调,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各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和完善针对各种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快速决策和反应机制,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国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