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串打架引纠纷 法官开庭公正审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原告田某和刘某等五人在白石山镇某串店吃完串出门时,遇见在串店门外吃串的姜某、王某等四人。原告刘某与被告姜某两人因私事发生厮打,被告王某等人见状上前帮忙,与原告等人厮打在一起,被告王某用自己敲碎的啤酒瓶致原告左上眼睑裂伤。原告当时到医院诊治,并于住院治疗21天治愈出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8183.29元。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致原告田某左上眼睑裂伤的事实清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被告王某对原告田某应负有主要赔偿责任,原告田某负有次要责任。被告王某提出住院护理费过高的请求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田某人民币6546.63元。

案件已结束,却值得我们深思,吃串聚会是娱乐,琐事打架是冲动,朋友帮架酿悲剧,伤了身体没了钱财。希望所有人以案为戒,敬畏法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