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普票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如何代开代缴纳?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经常会碰到企业支付给个人的费用,如介绍费、佣金、培训费、课时费、咨询费、运输费等,一般个人无法给企业提供相应的费用票,所以有的企业要么找一些吃饭、住宿、交通等发票来替代,还有的更直接,直接从外部企业支付税点购买费用票入账。

对于企业来说,明知道这些方式是不合符规定的,会导致财务不规范,可为什么普遍都这样做呢?

因为现在个人接受企业支付的费用开票时,普遍是要按照个人的劳务报酬划分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劳务报酬标准税率计算,收入超过4000元后扣除20%的费用对照20%-4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个人接受30000元的报酬,并在税务代开普票给企业,需要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0%)*30%-2000=5200元,这只是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增值税的征收率目前为1%。

如果代开要实打实的按照这个税率方式计征缴纳个人所得税话,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愿意去开,个人承担的所得税太高了,而且劳务报酬属于个人综合所得项目,也就是说需要和其他三项(工资薪金、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汇算清缴,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可能还会补税。所以个人基本都不愿意给代开费用票,支付费用的企业也没有办法解决这块儿的问题,所以有的企业干脆通过购买一些劳务票更划算。

外部企业购买费用票终究是不合理的方式,会涉及较大的税务风险,现在有些地方对于小微企业实行的核定征收,个人代开也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增值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征收,为1%,附加税0.06%左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按照0.5%-1%左右的税率征收,尤其是建筑建材行业是费用票需求量较大的企业。

个人经营所得不同于劳务报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不需要汇算清缴,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代开时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当场即完税出具完税凭证,开票的金额基本不受限制,但毕竟是个人业务,遵从实际出发即可。

个人代开绝大部分情况下只能开普票,一般企业也不会要求开专票,毕竟支付个人的费用能有相应的费用票入账抵减企业所得税就已经很不错了,即使开专票的情况下,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能开的也只是1%的专票,抵扣也只能抵扣1个点的增值税,企业主要解决的还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问题。

自然人代开目前的优势主要就是:

在部分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地方代开综合税率低,属于经营所得无需汇算清缴,不会涉及补税等;无需办理企业,不涉及注册,开户,税务报道,注销等流程;资金不走第三方,有受票企业直接支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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