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刘芮廷、杜雨鸿)“水滴石穿”的寓言大家都广为熟知,但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每天都在上演着这样的一幕。
外出游玩本是开心的事,但因意外受伤的事也时有发生,让本来快乐的游玩之旅笼罩上一层阴霾。2021年2月,张某某与家人在岔路河某滑雪场游玩,沿无坡道处向上走时,由于游客赵某某滑雪时滑道偏移,与张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某受伤,在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被诊断为鼻骨骨折、鼻尖隔骨骨折等。张某某向永吉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人身损害与经济损失。
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某客运服务公司因违反安全保障责任义务,赔偿张某某5000元,赵某某赔偿5000元。2021年8月,因客运公司未履行赔付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资产仅有六百多元。因该案标的额较小,所以法官决定先去客运公司与负责人于某沟通。见面后,于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法官无功而返。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与于某的沟通工作,而是不厌其烦地和他进行多次电话沟通,从案情分析到法律后果分析,从情理到法理……在法官一次又一次耐心的释法和劝导下,一回又一回坦诚的沟通和交流下,于某终于转变了之前强硬的态度,同意履行其赔付义务。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