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之声网讯【李金涛 芦强】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强力兜底。通过执行帮助胜诉当事人尽快兑现判决书上的合法权益,让纸上权益“变现”,是执行法官的职责和义务。执行法官们深知,只有替人民群众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临江市人民法院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其中也包括被执行人。在执行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履行义务,符合一定标准,则有可能实现执行费的减免。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某农资商店申请执行钱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时,由于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后态度诚恳、积极配合且当即交付了执行案款,执行法官便根据其主动履行义务情形出具了相关证明,经院长审批后为其减免了执行费。这一举动让被执行人十分感动并表示:“感谢法官,我以后要诚实守信,做个老实人,可不能再让法院传唤我了。”
被执行人的一句话,虽然简短,却道出了执行工作背后的意义所在。执行工作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执行判决结果,更是真正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让执行既有效更有“温度”。
临江市人民法院温馨提示:法律虽严,亦有温度。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面对及时悔改、迷途知返的当事人,法律会予以相应的减轻或减免惩戒,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主动配合。
编辑: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