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的进项问题未解决,江苏地区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煤炭企业的进项问题未解决,江苏地区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作为我国重大的能源产业之一,煤炭的需求很大。一些工业类、民用、商业等地区都会用到,但是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煤炭基本上都是定额定量的开采。其实作为开采的企业,一些税收上的压力并不是很大,只要就是集中在人工、设备上。但是如果是煤炭贸易的企业,这其中涉及到的问题就比较多,首先增值税13%,进项上基本都很少,成本也主要是集中在运输一些服务类的,但是主要的问题在于利润很高!这样一来,煤炭企业的税负压力是针对很重!

煤炭企业的销售很多都上亿甚至几十亿,一些成本进项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所以,对于煤炭企业整个发展来说,还是要解决这相关的问题!

现在,我们主要来看,煤炭企业主要是增值税以及所得税,所以可以选择入驻到江苏地区,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煤炭企业的经营情况来说,入驻到园区中也基本上是以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方式。所以这时候,根据自身的营业额,可以享受到


 

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扶持比例

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扶持比例

增值税地方留存有50%,所得税地方留存有40%

当然,江苏地区其实也有核定征收政策,所以,煤炭企业其实也可以享受核定,只不过这个是默认核定,所得税就是核定的2%。同样增值税可以享受到税收扶持政策,这个主要也是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享受!

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基本上就是当月纳税,次月即可享受到扶持!纳税越多的,扶持的比例也越高!但是不管享受何种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业务真实,三流或者是四流一致即可!关注《节税顾问》了解到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