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没有迟到—历时三年,史明堂诈骗案终获“无罪”
今天是个好日子!历时近三年的博弈,本律师承办的史明堂涉嫌诈骗罪一案终于获得无罪。今天,大连普兰店区检察院向史明堂和本律师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真的是一个可喜可贺的事情,真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注:不起诉决定相当于无罪判定)
真的为史明堂及家人高兴,近三年的巨大精神折磨和压力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史明堂诈骗案具有特殊的意义,史明堂是一名优秀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成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今已经是五十多岁,按照指控的诈骗数额,罪名一旦成立,至少获刑十年以上。如此,史明堂的一生努力将付之东流,后半生将陷入无妄的困境之中,家人将受尽牵连,承受巨大的痛苦。
史明堂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10月26日被大连普兰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普兰店区公安分局于11月2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对史明堂进行逮捕。刑拘后,其妻子为史明堂聘请了律师,律师建议史明堂认罪认罚,并动员史明堂先行部分退赃30万。为此史明堂的妻子东挪西借拼凑了30万元准备在11月5日(星期一)向办案机关退赃。
恰好在11月2日(星期五)的下午13点多,史明堂妻子巧遇史明堂的战友王刚,王刚了解情况后建议史明堂妻子立即更换律师,并陪同史明堂妻子在下午两点找到本律师。经简单了解案情后,立即赶赴普兰店区看守所,在看守所下班前争取会见了史明堂。见到史明堂时候,他已经对案件丧失了信心。在向史明堂详细询问了事件经过后,本律师告诉史明堂他不构成犯罪。
会见后,告知史明堂妻子史明堂无罪。
11月5日星期一,一早赶到普兰店区检察院面见了办案检察官,当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第二天又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普兰店区检察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当天下午史明堂被取保候审。一年后的2019年11月8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后于2021年1月27日又被普兰店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
在长达近两年半的侦查阶段,本律师多次和办案警官交流,建议办案机关主动撤案,辩护意见一直不被采纳!
2021年2月20日,普兰店区公安分局向普兰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本律师对史明堂案件卷宗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第一时间和检察官进行电话交流,起初检察官对本律师的无罪意见不予认可,告知本律师案件经过集体研究后,认为史明堂构成犯罪。告诉本律师要相信他们的专业水准和判断。本律师告知检察官:“请不要这样讲,哪个冤假错案的办案人不都是如是说呢?就拿本律师办理的很多起刑事冤假错案,办案人也是如是说,可最终结果呢?本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从来没有和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抗死磕的想法,维护司法公平是所有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的使命,交流沟通才是本律师的执业理念。律师第一是为了当事人辩护,同时也是为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帮助。案件办成冤假错案律师也不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是办案人员。电话里一时也无法说清,我会给你们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在本律师向办案检察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后,公诉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结束后,本律师又和检察官进行了沟通,后来本案又第二次补充侦查。
昨天下午,接到办案检察官电话,告知今天到检察院宣告决定。
今天一早,本律师和史明堂赶到普兰店区检察院,拿到了《不予起诉决定书》。接到决定书的那一刻,如释负重。
史明堂案件的无罪,真的让本律师高兴,这是一种价值的体现。也是一次对本律师的专业水准的检验。多年来,本律师对于刑事案件的承接有自己的标准:有罪案件一般不予承接,认为意义不大,没有辩护价值,没有挑战性。本律师承接的基本都是疑似无罪案件。
许多时候,当事人家属对于律师的选择是很无奈的,就好似病人选择医生一样,选对了,药到病除。选错了,雪上加霜,甚至一命呜呼!至于能够选到什么律师?哪位律师?真是只能听天由命,全凭造化!
刑事冤假错案的律师选择,事关一个人命运甚至一个家族的兴衰,有时候甚至比患者对于医生的选择更重要。
史明堂及家人应当感谢战友王刚,否则按照原来律师的办案意见,史明堂必然被逮捕,而一旦被逮捕,后果就不言自明了!王刚是史明堂的贵人啊!
需要忠告冤假错案当事人及亲人的是:刑事冤假错案的纠正靠的是针尖对麦芒而不是一味的妥协,靠的是法律上的较真而不是所谓的“关系”!
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刑事冤假错案是检验律师能力水准的标志。作为刑辩律师,仅仅精通刑事法律是远远不够的。严格意义上,一个不能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称不上是合格律师,一个没有成功办理过刑事无罪案件的律师不能称为“大律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的神圣使命。成功的辩护而杜绝一起起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律师社会的价值体现。
不能忘记当年在沈阳参加行业会议时候对沈阳同行说过的话:“虽然,律师是一种职业,但是对于我,律师是一种事业!”回顾多年来办理的许多刑事案件,甚是欣慰!回顾多年的执业经历,没有辜负自己的初心,我心安然!
史明堂案件终于结案了,但是永远也忘不了史明堂在看守所里见到本律师的时候,那悲伤的泪水;忘不了史明堂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的时候,和妻子相拥时刻的痛哭!忘不了史明堂及家人对本律师的无比信赖和期寄的目光!
愿天下再无冤假错案!愿好人一生平安!
史明堂案件的处理得益于大环境的司法进步!近年来,最高检进行了实行“捕诉合一”的机制、严格推行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这些举措为减少冤假错案提供了先决条件,本律师为最高检点赞!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要求,更是法律人的神圣使命!
最后,对于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慎重处理表示深深的感谢,对办理不予批捕的承办检察官王珊和办理审查起诉的平波检察官表示深深的敬意!
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