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税所得额虚高,25%的虚高税负压力怎么降低到0.6%


 企业应税所得额虚高,25%的虚高税负压力怎么降低到0.6%

企业缺少成本,其实大多数都是自己造成的,比如我们常见的材料款。材料款的价格是无票价格和含票价格,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价格低的无票采购,都以为自己能将账做平,实际操作中还是会缺少大量的成本,导致应税所得额虚高,也就是会多缴纳所得税。除了无票采购会缺少大量成本外,居间服务费也是,因为居间服务费一般都是现金或者银行卡,肯定是没有票入账的,最后也会造成成本缺失的问题,导致应税所得额虚高。

对于虚高的应税所得额,不考虑政策的影响就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这是多缴的,虽然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多缴纳的税费谁都是不愿意的。那怎么才可以解决这部分税负压力呢?可以运用核定征收的政策,我们在有核定征收的地方成立一个采购中心或者公关部门。我们将费用转给采购中心或者公关部门,采购中心去进行采购,公关部门处理居间服务业务。这样就解决了企业缺少成本的问题,而这边核定征收据《懂税帝》了解核定个税0.6%,与25%的应税率相比是十分低的。

假如企业缺少的成本是500万,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就是125万,还不算分红的20%,而核定征收后只需要缴纳:

增值税:500/1+1%*1%=4.95

附加税:4.95*6%=0.30

个税:500/1+1%*0.6%=2.97

一共需要花费8.22万的税费,其中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也就是说只用花费3万左右的个税就行了,与125万的所得税相比,就不值一提了。

当然除了我们用业务转移的方式可以解决缺少成本的问题,还可以将缺少成本的企业迁移到有税收政策的地方直接进行核定征收也是可以的,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奖励,具体的奖励政策、享受条件可以询问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