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之所以没有就职称评定一事继续呼吁,原因是最近全国疫情多点爆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抗疫理念令人感动。当下抗疫工作是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既然不能为抗疫做出多大的贡献,尽量能给政府少添点麻烦也算是对抗疫工作的支持了。
现在各种社会事务都更加按照法律办事了,作为一位一直尊法,守法,爱法的公民,对经济社会事务更加走进正规是欢迎的,拥护的,支持的,而我的呼吁也不是胡搅蛮缠,我一直试图在把整个事情的过程以及前因后果讲明白,并一直从尊法守纪的角度谈论这次职称评定,但请不要以过去了就过去了,新的一年一切就按照新试行的文件来,因为这样对当事人不公正即按照当年的评审条件如果够了,就应该放行。
我认为无论是职称评定,还是其它事务都应该有个整体观,系统观,比如这次职称评定单就2021年新试行的文件标准来实施就有失偏颇,因为明显的一刀切,没有考虑到前后衔接,更没有对试行前的一些遗留问题的考量,比如我一直提到的错过职称评审的原因不在于个人,而在于有关方面(相互尊重),但当年错过我们虽心中有不甘,但我们笑一笑忍了,心想下一年终会有机会,而此时我想问的是评审委员会有没有考虑他去年申报条件已够,今年试行期给与通过,更何况我错过的原因特殊。从更大的执法层面说,我认为执法者不能总拿着自己心中的尺去丈量,也应该站在被评审者的角度,也应该从工作,生活实际出发,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试图去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法律的框架下把好事办好;即使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如果被评审者能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据,我认为相关负责人应该敢于拍板,既不让一个投机取巧者得逞,也不让那些一直默默做事,从不争名夺利遗憾甚至愤怒。
另外有人说现在的教师职称评审都是人社局管的,也有人说还是教育局管,我们普通工作族只是想通过正直的方式去获得,也无心无意去打听谁说的算,但希望制订职称标准的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能够相互碰面,研究,把握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