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企业光彩 要以守法和道德为底线


 明星与企业光彩  要以守法和道德为底线

                                        陶凯龙

近日,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网上反映影视演员46000万天价片酬的消息,并指出疑似“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等潜规则,此事一经曝光便一纸激起千层浪,引起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无锡等地税务机关均对此表态,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据检察日报 法制日报等)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

     不论顶着明星的头衔还是光彩的企业名头都不应该挑战法律,视法律如同儿戏,危害国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光环如何耀眼,人脉和资源多广泛,影响力有多大,都没有也不应该有法外特权。

在政府相关部门未调查清楚定性之前,笔者不敢妄加评论此类事件是否违法以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但有一点需要清楚的是,明星应该成为纳税的典范和榜样,企业同样应流淌道德的血液,以守法和道德为底线,也因此明星和企业常才会赢得尊重并无限发展、良性循环。

 

在新闻中看到所谓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其实就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此前,房地产中介会存在这样的操作,而明星们这么做的原因很多就是避税。
  
近年来,媒体报道出明星避税手段五花八门,签大小合同只是基本操作,此外,还有分期付款、股权运作等。

而在避税地或者低税率地区注册公司也是常规操作手段,比如在新疆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地。
  
商人讲究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无可厚非,正如格言所云,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一样,但一边喊着企业负担重,难彰显企业责任、社会责任为主的厚德载物,一边又涉嫌偷税漏税,说一套做一套,显然表演的有点滑稽和过火,最终只能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近期媒体报道的情感教主Ayawawa(原名杨冰阳)因一则言论引发众怒进而旗下企业遭质疑以及辽宁锦州光彩市场涉嫌逃税被报道都无一例外的给旁观者敲响了警钟
  影视演艺行业属于高收入人群,备受关注和瞩目实属正常,因近年来影视演艺行业多曝出的收入不公平(天价演出费)以及艺人艺术和道德水平低下,在网络意识形态的大社会舆论当中,影响极坏,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严重背离了信仰、道德与法律,更影响和坑害了不止一代人。

心中无敬畏,才肆无忌惮。

明星和企业依法经营不能只靠行业内部举报和宣传教育,更应该加强科学风险评估、加大征管力度、执法巡查并依法(行政处罚和刑事相结合)严格处理。

要知道,公民和国家利益无小事,公平正义的法治和谐社会不仅在口头上,更应该体现在政府部门以实际行动中切实履行,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