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有没有给毛泽东送火腿”
2022-02-12
王锡荣:《鲁迅生平疑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毛泽东和鲁迅两位伟人生前没有见过面,实在是一件憾事。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当管理员的时候,曾经去八道湾十一号找周作人请教问题,可惜那天鲁迅外出了。毛泽东在瑞金的时候,从瞿秋白和冯雪峰那里了解到一些鲁迅的思想和事迹,之前之后又读过鲁迅的一些著作。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的案头就放着冯雪峰送给他的三卷本的《鲁迅文集》。鲁迅也从冯雪峰那里了解到毛泽东的思想和事迹,对毛泽东领导的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充满向往和敬意。
连接毛泽东和鲁迅还有一件事:在上海的鲁迅曾经给在延安的毛泽东送过火腿。
最初在正式文献中讲到这件事情的是许广平。她在1961年的《鲁迅回忆录》中说到,“曾经盛传这样一个故事:鲁迅托人带了两只火腿,到延安去送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各位领导同志……里面还有书信。”(P345)许广平讲的这个故事受到朱正的怀疑,不过怀疑的不是有没有送过火腿,而是火腿里不会藏书信。
许广平说的是“盛传的故事”,冯雪峰说确有其事,因为他是经手人。冯雪峰在1968年的一份交代材料中说,1936年十月底或九月初,他曾经通过交通送一只金华火腿(鲁迅送给主席的),三罐或五罐白锡包香烟(冯雪峰送给主席的),一二十条围巾(冯雪峰为中央领导同志买的)经西安转延安。1937年二月冯雪峰回到延安后得知,香烟和火腿没有送到,只有围巾送到了。
1972年冯雪峰接受访谈又说到此事。说1936年十月初,当时鲁迅有一笔钱在他身上,他就买了一只相当大的金华火腿送毛主席,鲁迅知道后说很好。同时,鲁迅将刚刚印好的瞿秋白译作集《海上述林》拿了两本让他一并送去延安。一本皮脊的送毛主席,另一本蓝绒面的送周恩来。又说他1937年回延安才得知火腿没送到。
确有送火腿一事,但没送到。许广平说是不能通过,冯雪峰说是张闻天告诉他,香烟和火腿都被西安交通站的同志吃了。
可是,有人出来作证,火腿是送到延安了的。1976年,当时的地下交通员,后来担任过西安市委书记的王林说是他亲自将将鲁迅先生送的书和火腿送到延安的。毛泽东看了很高兴,还说“可以大嚼一顿了。”1983年,又有曾经担任张闻天秘书的刘耀东回忆说,1936年十月的一天,张闻天分到一盘火腿,说是鲁迅从上海送来的。张闻天还分了一点给秘书和警卫员。
火腿肯定是送过的,但送到没有呢?冯雪峰说没送到,经手人王林说送到了,而刘耀东说还吃到了。怎么回事儿呢?
2001年五月,史纪辛发现了1936年五月冯雪峰写给中央的报告,说有八只金华火腿,是鲁迅送给毛主席及其他中央领导的。
冯雪峰之前说的是九月底十月初送的火腿,送的是一只,现在说的是五月份送的火腿,送的是八只,究竟怎么回事呢?
2003年十月,史纪辛又发现了1936年九月冯雪峰给中央的报告。冯雪峰说,他知道上次送的火腿没有到达延安,将这个事情跟鲁迅说了。鲁迅说那就再送一点。于是冯雪峰就将鲁迅购买的四只火腿交交通员送过来。
原来是送了两次火腿。第一次送,是冯雪峰用在自己手上的鲁迅的稿费替鲁迅买的,是冯雪峰的主意,不过鲁迅高兴地同意了。这一次之所以没有送达,是因为国民党军队围困边区,交通不便,加上天气热,火腿不易保存,于是就被交通站同志吃了。第二次是鲁迅主动提出的,而且是他自己出的钱,自己买的。第二次和第一次很不一样。第一次是冯雪峰的主意,而第二次就完全是鲁迅的主意了。张闻天说火腿被延安的同志吃了,说的是第一次的;王林说送到了火腿,刘耀东说吃到了火腿,自然是第二次。
鲁迅给毛主席送火腿,当然是一件革命的佳话,说明鲁迅关心无产阶级革命,关心无产阶级革命的领导人毛泽东,说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是深得民心的。鲁迅心向革命,心向共产党,心向毛主席,这就是他的革命性的表现。
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但我感觉还是有点问题。
如果说是鲁迅亲自买了火腿送给延安的领导人,他的日记里为什么没有任何记载,甚至没有一个提示性的信号?第一次送火腿是冯雪峰经办的,许广平可以不知道,第二次是鲁迅购买的,也要一笔不小的经费吧,许广平怎么会一无所知,还说是“曾经盛传的一个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