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政法委建议和一例错案分析


 中央政法委:

   相信你们能看到我的网上致函。

如今,基层民事法官不懂自己是代表国家从事审判工作,那么,他在审判中所强调的“中立”立场对国家毫无意义。

他的“中立”将会出现许多问题。他会把法官地位纯粹看作是自己居人中间的崇高地位,他会把他的裁量权看得比国家利益更重。查清事实是次要的,公平公正岂能案外人说了算?他只追求现有证据能给他多大裁量权。

他绝不认为审判工作是为国家解决社会矛盾,他只为自己的裁量权大小和行使方便与否而工作,常常酿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审判中,释明法律条款、释明涉及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隐匿证据,这些全成了多余考虑。

他的“中立”与国家无关。民事法官的存在对国家失去了存在意义。

其审判工作演变成了原、被、审三方,在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勾心斗角、预设计谋、苦斗技巧、相互倾轧的斗罗大地。相比诉讼前“斗”得更激烈更残酷,对立更尖锐。大量错案陷入冗循环,基层法院日渐走向崩溃。

经过多方调查,武汉市沌口法院民庭法官队伍政治素质偏低。希望引起武汉市人大和政法委的注意。下面展示的错案,能否推动我国司法格局大变?

我不是法学权威,但希望法学权威重视我的建议:民事法官代表国家而中立。中立的目的是把事实查清楚,而不是放大自由裁量权。事实查清之前要中立,行使裁量权则要服从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有宽严倾斜。要明示错责原因,也明示无错要适度容让。把这些列入民事审判程序才是社会主义法治。

国务院李强总理在人代会答记者问中,因一篇网上好建议激情赞赏“高手在民间”。请网友们听好:总理的赞扬与我无关,他赞扬的是那些不为名利、默默无闻、身处民间底层受尽磨难,仍在为国家提出好建议的人。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附证据和质证9组目录。尤其第9项阐述一审判决书枉法13例表现,揭露三处认定法律事实自相矛盾。)

再审证据和质证编号01:(以下内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