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购房者无法还贷的责任分析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上较为普遍和突出的现象,其主要原因不是别的,而是开发商套取、抽逃资金、高管腐败交易、房地产市场监管不严、乱象丛生。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一些商品购买者无法按时交纳按揭贷款。一些银行因此起诉违约还贷者。这其中的一些责任其实还有待厘清。
一、开发商动工开发房地产前,通常都与特定银行合作,有银行提供担保和按揭贷款。如果没有银行的担保,开发商是不可能动工开发的,当然也就不可能对外销售其商品房。通常,开发商与按揭银行之间对于确保房地产能够正常开发、完工,都有一些约定的条款,如开发商的资金由银行进行一定的监管,这些条款如果执行得好,可以确保开发商能够正常完成开发和销售工作。银行与开发商之间为开发房地产而达成的契约是银行为开发商背书,也开发商在市场上建立起了自己的信用,而这正是许多购房者最为看重的,正是因为看到有银行提供背书和担保,才使得购房者敢于购买该开发商所开发的商品房。如果没有银行作背书和担保,开发商不但难以动工,也难以在购房者心中树立可信的形象。有了银行提供的背书和担保,购房者就对开发商有了信任感,就敢于购买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
二、由于银行对开发商的开发、销售过程和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未履行应尽的监督责任,甚至暗中与开发商勾结,使得开发商把大量的开发资金挪作他用,甚至被违规转出、套取,致使开发商用于开发的资金不足而使工程不能如期完工、验收和交付,这导致了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三、开发商不能如期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又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取得应得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甚至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期向银行交纳购房的按揭贷款。可以说,此种情况导致的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向银行交纳按揭贷款的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商,并且还牵涉到银行未履行好应尽职责的责任问题。
四、可以说,开发商因为违规而导致的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不能如期完工从而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不能如期交纳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主要责任在开发商,负有监管责任的银行也应当承担连带的、次要的责任。因此,在此种情况下,银行起诉购房者未按照约定交纳按揭贷款,是有违法律精神的。银行不能把自己的责任甩锅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