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入表的难题是数据价值评估


 

数据资产入表的难题是数据价值评估

 

从今年开始,国家允许数据资产列入资产表中。这对许多单位来说,无疑会凭空地增加一笔不匪的资产。在我看来,数据资产入表的难题不是什么产权问题,而是数据价值评估,即如何评价数据的价值?

国家已就数据设立了持有权、加工权和处置权。也就是说,数据持有者可不考虑数据的所有权,就可以把自己持有的数据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比如,我估计,国家统计局就可以据此把自己所掌握的全部数据,包括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产生的数据,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要知道,这些普查数据数据量庞大,且有着巨大的“价值”。但是,这些数据有什么价值呢?这恐怕得细细推敲一番。

就国家而言,国家的许多数据具有极大的安全价值。记得我们刚学习经济学时,就听说,日本人最关心中国的石油数据、粮食数据等。他们根据中国报纸上刊登的铁人王进喜在油田中工作的一张照片,就推测出中国大庆油田有多大的生产能力,以此推算大庆油田一年能生产多少原油、中国还会有多大的石油缺口、石油安全性如何等。日本人还会根据中国每年公布的粮食产量,来分析中国有多少粮食缺口、有多少人挨饿、中国会采取什么样的粮食安全政策以及由粮食政策可能引发连锁制定的其他政策。基于这样的事实,那么,国家统计局所掌握的这类数据的价值该如何评估?该以多大的货币价值量计入国家资产负责表中?

公路部门、民航部门、旅游部门掌握的车辆通行、旅客乘机、游客旅游的相关数据,又有什么价值?如何评估这些数据的价值呢?

从《新知识经济学》角度看,要确定数据的价值,首先要搞清楚数据有什么用?即有什么使用价值。数据的使用价值越大,其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价值也就越大。而要搞清楚数据的使用价值,就需要多方面分析其可能被使用的情景,但是,要想全面掌握数据可能使用的情景、使用领域,则是基本上不可能的,而只能把握当前情况下几个可能主要的、重要的领域或情景、场景。

 

在数字孪生时代,大量的数字是与其他主要生产活动同时产生的,甚至这些数据可称为主要生产活动的副产品。在主要生产活动产生的主要产品得到出售、价值得到实现后,这些作为副产品的数据,其价值又该如何计算呢?是按照主产品同等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还是需要另行评估其价值?

还有,由于数据的变化太快了。如何及时调整已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资产价值呢?

不仅涉及数据价值的评估,还涉及供方与需方在数据价值评估中该如何平衡双方的评估权?这里的评估权不涉及交易行为,只涉及对交易对象价值的评估。谁处于主动地位、主要地位,谁又处于被动地位、次要地位?

当然,面对这些情况,想起来都是问题,但是,实践出真知,任何新鲜事物都是在摸索中前进的。只要干起来就会有方法,就会有解决的办法。这些问题只有在实践中解决,而不能本末倒置,不能指望先把理论搞清楚、先把方法拿出来,再来指导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探索,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才是实践出真知,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面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先把数据市场建立起来,让市场供求双方来解决数据价值,让市场来自我完善。依据市场情况来评价数据价值,是解决数据价值难题的办法。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