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全国600多个城市共有50多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近九成城市未按“国八条”规定的期限定调控目标。而50个城市的目标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点:
一是控制目标为何变成上涨目标?除北京外,已公布的城市基本上都把房价涨幅与GDP挂钩,这预示着未来房价还是要涨,与老百姓希望房价降的期望差距甚远。
二是控制标准中为何缺失居民支付能力?今年1月公布的“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已公布的城市基本上都未把房价与老百姓的购买力挂钩,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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