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江平

著名民商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政法界也存在着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危险性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我今天讲的是关于法律人共同体的方法论。我想大家都知道,我们讲法律,可能是指理念,也包括是一个制度,一种文化,当然它也包括一种方法。学校培养法律人时,比较多的是注意制度方面,包含理念和文化方面。但对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对于法律人工作的方法,好像在我们的课程中相对比较少。所以今天我着重是讲这个问题。

  我从三个问题来谈一谈。

  第一个问题,在法律方法方面,我们作为职业共同体的法官、律师、检察官包括教授、老师,有哪些方法论上的缺陷?我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思考:

  政法界也存在着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危险性

  宏观方面,对于最近吴建民(著名的外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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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729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成都商报陆续推出“聚焦依法治国”之“记者观察”和“高端访谈”,深度解析并探讨“依法治国”的一些关键问题。

 

高端访谈

 

不久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备受期待。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框架意见的出炉,一段时间以来,“依法治国&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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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财产权保护的平衡点


  民事关系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主体平等,因此,《物权法》提出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实行“平等保护”。这样的规定丝毫不特殊。不过,在立法中,这还是第一次明确地写上公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平等保护,最后还坚持下来了,这很不简单。

  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以下两点。

  第一,国家财产不只是由《物权法》保护,而是有多种法律来保护,而且我们必须还要制定一些法律来使国有资产不致流失。但私人财产保护没有其他的私人财产法律来保障,主要就是靠《物权法》。在这个意义上,私人财产与公共财产的地位和保护手段还是不完全一样的。

  第二,私人财产权益如果受到其他私人的侵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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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如何具公信力


知情权需要法律支撑

  现代政治文明要求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虽然宪法中并未写"知情权",但它显然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石。既然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又不是抽象的主体,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那么,每一个公民对于这个国家里面发生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重大事件以及与自己生命财产攸关的一切信息均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知情权。

  过去长期以来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一个表现,就是"封锁消息"。由某位主管官员就可以自己决定哪些消息应当让公民知道,哪些消息不应当让他们知道,这是与政治文明、政治民主格格不入的。再高级的官员也无权剥夺公民的知情权。

  权利和义务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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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现状与展望


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我今天讲演的题目比较大一点,讲的是中国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展望。我去年的演讲提到非典、孙志刚案件等事件,以说明公权力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得到怎样的制约,包括公权力的责任机制、透明机制。一年过去了,现在看来,去年后半段发生的一些事情,特别是在征收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中所出现的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剧烈冲突在今年一年内有增无减。或者说2004年我们的法制进程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公权和私权的碰撞,我们所能够预见到的是这一个现象在明年可能还会继续下去。至于这种碰撞是会更激烈一些还是更缓和一些,恐怕还取决于我们如何处理公权和私权这一对非常重要的矛盾。


  一旦公权和私权发生矛盾,私权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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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财经观察:私权保护有“度”


  2004年已经过去。回顾这一年的法治进程与状况,我们看到的是公权和私权的激烈碰撞。而这一现象在2005年仍将继续,也许会缓和一些,也许更加剧烈,这取决于我们如何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

  法律好比一条绳子,一端系的是公权力,另一端系的是私权利。公权和公权会发生碰撞,但在党的领导下,碰撞不会严重到威胁国家危机和分裂地步。私权和私权每日每时都在碰撞,但只要有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和制度,它会在法治轨道内得以解决。公权和私权也时常发生碰撞,但二者不属于同一重量级。公权力是强大无比的,再强大的私权也无力抵抗,以私权对抗公权无异于以卵击石,因此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要对公权和私权发生碰撞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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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权在侵犯人权和私权


  关于陕北油田事件的案子,我此前在人民大会堂河北厅召开的研讨会上也发表过自己的意见,时间又过了半年多。我后来听说事件朝着越来越平和的方向解决,但最近却突然听说案子又发生了新的转折,这里我想就三个方面谈这个问题。


企业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我认为,陕北油田的民营企业家在那里开发油田有没有合法的依据,这是必须首先弄清楚的。如果他们没有合法开采的依据,那么无论政府采取什么办法去取缔、去整顿,都有百分之百的理由。但是如果它本身是一个合法开采的行为,那就涉及一个合法的权益如何保护的问题了。从当时情况来看,是经过中央有关决策层部门批示的,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个开采行为是有国务院领导许可这个基础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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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


  欧洲大陆国家 14—16世纪时出现了三R现象:一是文艺复兴(Renaissance);一是宗教改革(Religion Reform);一是罗马法复兴(Recovery of Roman Law)。
 
  三个方面虽然不同,但集中一点是人文主义的胜利。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人的自由得到了承认和解放。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也必然要求罗马法精神的复兴,当然绝不可能是两千年前西方古典法律制度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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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不悔 ——四十年执教有感


  1956年,我跨进了我校前身——北京政法学院的大门。今天,我执教生涯整整四十年了。


   四十年中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不是从事我所学的法学专业,而当我再度走上法学讲坛时,已是年近半百。近年来常与国外学者接触,40多岁的教授,已是著作满案,无端的政治运动,误我黄金学术年华。缺乏扎实深厚的学术功底,是教师的最大不足。自己看的书还不如青年学子读的多,又何以教人,何以指导他人。四十年执教之最大遗憾,莫过于此。


  我记得读过的一篇文章写道: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战战兢兢,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踌躇满志,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在快要退出历史舞台时,饱经风霜,却又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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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立法三难题


  《物权法》的核心是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核心是土地物权,而土地物权立法的重中之重,则是农村土地立法问题。农村土地中,有三类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的承包经营地和宅基地——在立法上还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和困惑,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


  第一个问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能不能适用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之前的《物权法》草案提出,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既包括国有土地,也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二者都可以按照建设用地来出让和转让。按照这个设想,国有土地在多大范围内流转,集体土地也可以在多大范围内流转;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一样可以出让和转让。这条规定建立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平等的基础理念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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