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王锡锌

I.教育
2005年6月,耶鲁大学“中国—耶鲁高级领导能力项目”证书;
2001年9-12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9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2月-1999年4月,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UCLA法学院访问研究;
1998年4月-1999年1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员;
1996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

II.学术及工作经历
2007年5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年5月起,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3年8月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
2001年9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
2002年2月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2001年8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
1999年7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
1998年4月-1999年4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1999年7月起,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行政立

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


   在五部委清理公路不合理收费专项行动的同时,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呼声也很高。早在去年年底,交通部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上就提出要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研究工作。今年6月,交通部长李盛霖再一次强调修改条例的紧迫性,统筹发展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04年开始施行,原本是为收费公路设限,却日益成为“拦路虎”的存在依据。条例为何已经落后于现实,新条例如何向暴利和乱收费说不,是否要坚持公路事业的公益性,本刊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

  公用事业和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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