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瑞祥百货"事件:商业地产投资回报10%是不可能的!
我感觉说到责任,肯定跑不了如下几个角色:
一是开发商,它是这一事件的主角,一切一切的结果都同开发商的资金诉求相关。事件发生后,开发商称“答应给利息的是三连,答应退房的是香港公司,留给我们的是一个烂摊子”十分可笑,区区一个商业管理公司也就是接活挣点钱,他们哪有那么大的权利忽悠市场?
当然项目运作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坏点子”是他们出的,他们要担当“蒙钱” 的责任,10%的回报率,你以为你是沃尔玛啊!
至于那家香港公司的收购行为失败,到是处置此类烂物业的通常作法,起码可以说那家公司比业主们的水平高不到哪去。
第四个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