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律师案源,应当注意的问题很多,其中关键之一是与当事人的初次面谈。兵法云“谋定而后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律师案源开拓亦是如此,为了确保一击即中,必须在与当事人见面前就要确立明确的思路和细节。下面我结合律师业务开拓与律师营销工作中与当事人的会面实践,就新案源开拓问题和各位同仁探讨。
律师营销开拓律师案源概括起来可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出发之前应当做熟悉自己和熟悉当事人。首先,应当熟悉律所目前在同行业中的地位、熟悉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律所文化及营销技巧、熟悉待开发的新律师案源已在律所留存的可以利用的一切的当事人资源,包括律所的老业务单位,主动来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