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是国家建设的关键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然而就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来看,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两级政府在法治建设中往往表现出相互矛盾的双重角色。一方面,地方政府都规定明确的法治建设目标,承担法治建设的主要责任,是我国推动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许多治理活动违背了法治要求,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与法治精神严重不符,因而又是破坏法治建设的主体部分。我们把上述矛盾现象,称之为地方政府的法治悖论。
为什么会存在地方政府的法治悖论?这与地方政府三重治理逻辑密切相关。这三重治理逻辑是指:地方政府的治理目标多元,主要包括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