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住房是一套面积8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去年给孩子买了一套
安徽省市级检察长在系统内述职述廉时能主动公开个人财产,值得称赞。不过,这种在系统内述职述廉时主动公开个人财产的可信度不高,且其公布的财产也无法监督,此举容易流于形式。
在系统内述职述廉,由参评人根据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说到底,这种述职述廉制度也就是年度考核的一种手段。在系统内部述职述廉并公开个人财产,为市级检察长提供了一个敢不敢说、会不会说的表演舞台,谁表演的好,谁的工作做的就好。只是这种公开财产方式,不易被群众收受。
在系统内部公开个人财产,其公开的财产一定不会多,并且一定是合规的。不然不是不打自招吗?有谁这么傻,去揭自己的短?再说所有的贪官不都是反出来的吗?难道有贪官在宽大政策面前主动自首不成?在系统内部放心大胆的公开合规的财产,不公开非法财产,公开的财产,系统内部也不会有谁去较真、去核实、去监督,就是明知有假,也没谁去揭穿。同一系统好比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再说,在物欲横流的年代,哪个没有自己的“小九九”,若真没有了,可能还会被讥讽为没有能力、没有本事呢?
安徽检察长能主动公开个人财产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能否再向前迈一步,将公开个人财产外部化,也就是将个人财产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果是真正清廉的检察长,敢于在系统内公开个人财产,那向社会公开个人财产也应该不在话下。
全社会都期盼着有谁能在公开个人财产方面起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