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车不是用来撞人的


  8月4日,杭州又有一条无辜性命死于超速行使的车辆。该市公安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肇事者魏志刚为酒后驾驶。保时捷车主系魏的父亲,其父为杭州天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在如果再提杭州飙车案,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指哪一起了。继胡斌之后,又来了一个魏志刚。前者将谭卓撞飞5米高20米远,后者则将马芳芳撞飞到20米之外。杭州因此再度蒙羞,“飙车”则成了人们对杭州的新印象。

  名车、富人子弟、超速、撞死人,是杭州两起著名交通事故最突出的特征。这不免让人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名车难道是用来撞人的?如果循着我的错觉一路望回去,人们的感觉大概也会像我一样出现意外——哈尔滨宝马撞死菜农、长沙宝马撞伤7人、成都奔驰撞死3岁男童……名车撞人事例不胜枚举。以至于,网上一度流行一句温馨提示语:“小心给宝马撞了”,谈名车色变,俨然成了新名词。

  实际上,“谈杭州色变”的情绪早已在网上有所显现。一位网友在谈论5月中旬杭州一辆宝马车撞倒一家三口的新闻时,如此感叹:“我在杭州都不敢出门了…杭州又一名车撞人”。据称,这辆肇事的宝马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竟有14次违章纪录。假如这位网友看到魏志刚的保时捷不仅撞死了人,而且该车一年就违章了14次,不知又会发出什么样的感叹?据说,在魏志刚撞死打工妹马芳芳之后不久,浙江有位电视台主播当即在直播节目中,情绪激烈地感叹:“杭州,你今夜蒙羞”。不知道这句感慨是否可以代表那位网友以及更多杭州人的感慨?

  当然,撞人不只是杭州名车的专利,只不过由于连出两起命案,影响太大,而将杭州推向了舆论的聚光灯下。同样,撞人也不只是名车的专利,其他普通车辆也会撞,但是凭借对过往的新闻印象,后者撞人的比例远低于名车。而且撞人的原因也完全不同,普通车辆以酒后驾驶居多,而名车则以超速行使或醉酒加超速居多。这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名车违章具有极强的主观故意。

  老实说,我在大街上行走也是对名车保持极大警惕性的,一是因为名车喜欢超速,富人们之所以买名车,很大程度上也是看中了它的速度快;二是名车车主脾气大,人一旦开了名车,性格大多会发生这样的变化,见到行人或普通车辆挡道,忍不住都会骂两嗓子,情绪不好时,甚至会撞你一下。

  相比起普通车辆,名车撞人所承担的风险或成本,都要低很多。原因也有两个:一是,人家钱多,赔偿的数目所占个人资产比例极低。许多名车在肇事后大多喜欢来一句“不就是赔钱嘛”,就足以说明问题。二是,富人路子广,擅于疏通关节,交钱免罚,或买人“顶包”,是常用的手法。这次魏志刚撞死人,其女友就差点顶了包。

  这样来看,越发觉得,对市区超速行驶行为,无论其有没有撞死人,都应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车车主不心疼钱,锒铛入狱总该在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