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曹禺集外佚文


一篇曹禺集外佚文
  
  贺宏亮
  
   《曹禺全集》1996年7月由花山文艺出版出版,由曹禺研究专家田本相、刘一军任主编,邀请曹禺先生的夫人李玉茹女士参加编辑。全集共分七卷,第一卷至第四卷为话剧剧本,第五卷为戏剧论著,第六卷为小说、诗歌、散文、书信及其他文章,第七卷为改译、翻译剧本和电影剧本等,并附录《曹禺年表》。全集所收作品,均采用最初版本或最初发表在报刊上的底本,参照其他版本作一些必要的校订,并作一些必要的注释。最后,经曹禺先生亲自审定。这套全集,是“鲁郭茅巴老曹”中唯一不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全集。
  我偶然翻读五十年代的《新观察》杂志,发现一篇《曹禺全集》未收的佚文《我一定要做好全国人民代表的工作》。此文是曹禺在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后的“表态”文章。刊载于1954年9月16日出版的《新观察》第十八期页3-4,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题之一,同时刊载的还有叶圣陶、李伯钊和高士其三人的文章。在《曹禺全集》第六卷中,收录有《用文艺宣传的实际行动,来拥护宪法草案的公布》、《我们欢呼迎接宪法草案》、《坚决实现人民的意志》等文。按照《曹禺全集》体例,《我一定要做好全国人民代表的工作》应收入第六卷的“散文 杂感”部分,按时间顺序排在上述三文之前。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