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斌:化解保障房资金缺口难题的5个办法


   

1、集中采购降低建设成本。据统计,2010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造价2000/平方米。但如地方政府以区、县为单位,招标统一采购钢材、水泥等建材,招标施工单位,必能降低单位建设成本。即使全国保障房单位建设平均成本只下降了10%,也能节省超过1000亿元的建设成本。这接近于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1030亿元的规模。

 

 

2、加大骗取保障房购买、租赁资格行为的处罚力度。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在功能上和商品房并没有明显的差别,购得后一般过五年就可上市销售,在一、二线城市,骗购一套保障房往往意味着百万元的财富。在保障房大规模建成分配前,必须未雨绸缪。有效措施有两条:

 

一是加大对保障房骗购行为的处罚力度。在香港,骗购保障房的处罚是罚款2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而大陆一些城市的所谓处罚,其实是变相的鼓励骗购,这或许是为了避免“误伤”一些公职人员。深圳住建局给20名保障房申请人开出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理由是他们在保障房申请过程中涉嫌造假等违法行为,这居然是深圳首次开出关于保障房申购的罚单,罚款只有5000元。北京的骗购更是零风险。北京2010年全面核查17.94万户保障房家庭的资格。但对查出的存在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的1371户家庭,相关的处罚是:取消申请资格,并将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者原本就不符合申请条件,禁止其在“十二五“期间和“十二五”至“十九五“期间不得申请有什么区别?

 

虽然河南天价高路通行费一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军车偷逃通行费的行为被认为诈骗罪,但对于骗购保障房实际获利超百万的行为当然不宜以诈骗罪判刑。不过完全可以加大罚款的力度,并将罚款所得弥补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不足。

 

二是部分或彻底剥夺骗购保障房的套利空间。深圳市不久前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已分配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禁止上市交易”,“对根据相关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仅能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政府的回购将保障房从买入到卖出都打上政策符号,不允许保障房真正进入到完全交易市场上来,从而使得购房者没办法获取政策价买进、市场价卖出这样一个合法不合理的差价。”深圳综合开发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这不仅使保障房骗购者无利可图,也剥夺了特权阶层从保障房中捞取的好处,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以保障房开发带来的土地升值和社区周边商业地产经营收益补贴保障房建设与运营。香港地铁是全球唯一能够实现盈利的地铁,除了流量大、票价高之外,根本原因是“地铁+房地产”的经营模式。中国多数城市规划缺乏长远考虑,市区地价普遍较贵。多数保障房也建在偏远地区。各城市如预先以低成本整理出大片的净地,部分土地无偿划拨用于保障房建设,周边地区土地的升值可补贴保障房建设的成本。而保障房社区周边商业地产的开发与经营也可补贴保障房建设成本。从香港经验来看,在考虑维护、折旧以及相关人员薪资等经常支出后,持有廉租房利润率为-14%左右,必须依靠物业出售及商业租赁融资来补贴。

 

 

4、提高保障房的容积率。容积率的提高可降低住宅单位建设成本。万科在广州的万汇楼,是全国首个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的项目,占地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容积率1.3。总投资4624万元,管理人员已精简至6人,但每月租金收入扣除运营费用后的利润仅5万余元。总投资中1500万元是万科的“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专项费用,其余3124万元成本需要57年才可以收回。4624万元总投资如存5年期定期存款,每年的利润也有230万,接近保障房利润的4倍。如果能提高容积率,显然能提高租金收益率。香港的保障房容积率就相当高,这是可以借鉴的。

 

 

5、引入社会资本。向金融机构或是房企施加压力,要求冒风险支持低收益率的保障房,虽然会有一定的效果,但却是不得人心的,也并非长效机制。目前中国社会流动性其实相当充裕,从黄龙玉、红木家具甚至宣纸的炒作就可见一斑。另一方面,中国不少富人有比较强烈的慈善捐赠的良好愿意。在商品房价格持续大涨了十多年后,不少人心目中有地产不败的观念。划拨出一定的土地,免费拨付给社会闲置资金或是慈善基金,要求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房,以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出租一定的年限(如10年或更长时间)后,部分或全部产权归承建人,这很可能吸引社会资金蜂拥而来。以2000/平方米的建设成本,60平方米的住宅,每月租金1000元相当于租金毛收益率10%。而出售的回报更为惊人,起码预期回报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