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要强化政府的推动力,在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的过程中,政府是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其责任是支持、引导、协调、规范与服务。一是各级政府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外,政府投资和信贷资金主要应支持结构调整、支柱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完善产业各项服务配套政策,对规模大的农业产业,在政策上要做到优先服务、优先解决配套、优先信贷、优先配置资源。营造“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鼓励合理竞争,抵制和反垄断;二是要加强发展方针的引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加强产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根据资源优势确立支柱产品;三是要保证和谐高效运作,地方各级应以权威领导机构牵头,吸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组成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四是要根据新形势制定若干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行业和其他参与者主体的行为。五是要搞好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标准化体系,建立信息的预警系统、信息反馈和监测系统,加强信息的综合和发布,各级政府要为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及时收集、迅速处理和快捷传递真实可靠信息,用以指导农业产业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