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对过去乱借债的“奖励”吗?


 相信财政部的这一则消息出来,一定让那些从前相对还比较规矩,即相对还比较严格的遵循中央政府的相当规定,而没有像某些胆子倍儿大地方政府那样不顾一切的大幅度的举债来增加GDP从而为自己的名与利增光添彩的地方政府的前任与现任领导肠子都悔青了。当初为什么自己就那么胆小呢?如今人家名也得了,利也捞了,而且更加重要的是,那债务也可以说是基本上化“掉”了,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只是可惜了,这样的机会不可能再有了。

真的不可能再有了吗?或许未必。

毕竟有了这一次“先例”,没有人能够保证就没有后来的模仿者出来,之前不也是言之凿凿三令五申过的吗?然而,对于那些胆子大的地方政府来说,做就做了。不仅没有受到什么惩罚,相反还大获其益。这种奖励“坏孩子”的做法,相信其结果一定是不理想的。为什么我们的证券市场上对于那些明明是属于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债券还那么的追捧?其原因不正是因为所谓的“刚性兑付”吗?为什么要那些“坏孩子”企业的债券进行“刚性兑付”?市场经济风险自担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相信每一个投资者在投资伊始都应该是最清楚的,然而,为什么现在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却又如此不彰?其原因还在于某些部门并没有真正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而这 一次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置换,极有可能也是这个原因。而如此一来,市场经济的皮恐怕都不存在了,而皮之存,毛将焉附? 

 

万亿债务置换起步 地方债迎“显性化”时刻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0,20150314486106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