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杠杆双刃剑切记用错地方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说的非常好:金融杠杆作用大,但不能被神化,金融加杠杆的兴奋随之而来就是去杠杆的痛苦(810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杠杆一词是物理学的概念。公元前287年,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力学家,静态力学和流体静力学的奠基人,享有“力学之父”美称的阿基米德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这是对杠杆威力的最大最准确的表述。后来,杠杆一词及其作用被运用到各行行业,包括金融业。

 

金融加杠杆是通过以小博大的基本原理来高效配置资金,高效利用资金,促使资本高效流动,以最小资本投入取得最大回报。比如: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通过成立时的少量资本来吸引大量的居民储蓄等资金来源,从而加杠杆发放贷款等,带来比原先投入资本更多的回报。试想,如果金融机构仅仅只能使用自己的资本金发放贷款,那么,银行就不能称其银行,就会彻底限制其发展,最终阻碍资金高效配置,妨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具体到个人以及机构的投资行为,最鲜明的例子是期货市场。过去一些期货品种,投资者只需拿出5%的保证金,就可以做100%的期货交易,即:你只需要拿出5万元,就可以做标的为100万元的期货交易合约。后来才提高到7%8%乃至10%等。这就是杠杆的作用。期货市场的高杠杆交易,对风险控制要求非常之高,从结算角度看,期货交易所实行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每日盯市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经纪会员负责按同样的方法对客户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如果某会员“结算准备金”明细科目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数额,交易所则要求该会员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补交,从而做到无负债交易。

 

金融加杠杆切记用错地方,用错环境场景,用错防范风险的制度约束制约环境。否则,带来的金融风险将可能很快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今天,已经有了活生生例子呈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6月中旬爆发的中国A股股灾。来势之突然,危害之严重,都是历史上很少见的。原因何在?目前包括管理层在内似乎都把板子打在了恶意做空这个似似而非的概念上。笔者认为,根本性原因绝不在此,凶手是金融加杠杆。如果说是恶意做空是导火索的话,那么,金融加杠杆就是炸药包。

 

从去年9月开始暴涨的这轮行情,最初是券商放开高杠杆融资业务(相对于场外配资杠杆并不高)。当时,笔者就曾经撰文指出,本轮行情是券商自导自演的高杠杆行情,风险非常之大,必须要遏制券商融资业务的无节制增加。结果视若罔闻。最终,P2P平台开始大肆开展场外高杠杆配置业务,以及民间原始的股票配资业务也开始。这个杠杆不券商融资高处相当多,一般达到5倍,最高甚至有10配资业务。笔者一再呼吁这样下去非常危险的,是要有人跳楼的。结果是人微言轻,无人理睬。

 

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包括券商融资在内的股票高杠杆配资业务,本质是拿期货市场的融资方式运用到了现货市场的股票市场里。而同时,股票市场又没有一整套约束高杠杆投资的制度保障和环境。比如:没有期货市场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这才是本次股灾爆发的根本性原因。

 

从历次金融危机,每次局面金融风险爆发看,高杠杆、高负债都如影随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说到底还是高负债经营、加杠杆金融交易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