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国企改革概念股的炒作和忽悠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卫祥云
最近,国企改革概念股的炒作很热,其中夹杂着许多别有用心的忽悠和不明真相的跟风效应。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这次股灾以后,中国股市可炒作的题材越来越少,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严重悖离使人们对那些口号式的所谓“创新”敬而远之,投资开始趋向理性。二是由于国企改革的1+N方案迟迟未能出台,所以市场在缺乏炒作题材的情况下,对所谓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给予了更多期望。但其中大多数概念并不准确,甚至不排除蓄意夸大和恶意炒作之嫌。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和分类管理,而且容易导致概念先行和一轰而起、一轰而散的瞬时效应。所以,我认为从现在起必须对国企改革概念股的炒作和忽悠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国企改革的1+N改革方案不是一个新的顶层设计方案。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表述,其表达和解释十分精准。可以说在目前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下,中央《决定》已经“做了正确的事”,现在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即是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在“正确做事”。所以说,所谓的国企改革1+N方案,只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思路的细化和落实。其中,如“限制国企高管年薪”的改革措施早已推出并逐步落实;“在自然垄断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的改革也在分类推进;放开民营银行准入已形成对国有银行的业务竞争等都是对国有企业顶层设计方案的具体落实。
其次,国企改革是较长时期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发展战略举措,不可急于求成,也难以一蹴而就,更不会立竿见影。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出资人定位、监管人定位和运营人定位还没有完全界定清楚,而且,按照目前中国的宪法和法律需求,夯实国企改革的三个定位尚须时间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才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国企改革的有关政府职能仍然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较难实现统一高效的管理。即使1+N方案全部出台,仍需要国家发改委统一协调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等部门甚至中共中央组织部做好全面配合工作。所以说,国企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深化改革难啃的硬骨头。不可毕其功于一役,更不需要忽悠和炒作。至于那些醉心于炒作所谓的国企改革兼并重组概念股的个人和机构不排除别有用心者和“坐庄”渔利之徒,善良的人们一定要警惕啊!况且,在公益类和特定功能类的国有企业大多数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在竞争类的国有企业,其效率也不比民营企业高,而负担却比较重,遗留问题也多。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概念股的炒作和忽悠是多么地不靠谱。
第三,怎样正确理解国有企业的顶层设计改革,是一个现实而重要的话题。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亲赴东北视察,发表了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等系列讲话,并提出了国企改革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即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质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我认为,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但其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高度一致,不存在国企改革的大政方针的转向,也不存在一个所谓的新的顶层设计方案。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只是关于国企改革的原则性表述,而真正的改革实践和可操作性还需回到分类改革、分类整合、分类考核、分类管理和阶段推进上,而这一切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