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老君山振兴行动参与人向政法机构反映,我们按法定程序接受調查,如實告知相關情況,同時得到老君山資產的真實情況:老君山資產已全部被公安機關凍結,連同內蒙古的負債逾20億,現在資不抵債,危機四伏;老君山投資人的債權合同不具法律效力。老君山如果要招商引资,開展業務,洽談合作,需向公安機關報告。
以上情況表明,我們開展老君山振興行動的基礎已經滅失,我們鄭重宣佈:老君山振興行動終止!
老君山振興行動終止後,我們依然無條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盡力而為,為老君山的發展做出我們的努力!
过去和老君山的建设者谝闲传,说是你们给我打工,我也不需要给你发工资,做好了,我不一定表扬你,干不好,我肯定要批评的。这是责任和担当,我们在不同岗位上,选择了不同的方式为既定的目标奋斗。
可听到老君山投资人说,我们拿着自己的钱支持老君山建设,雷县长说老君山建成之日,你们都是功臣,我要给你们披红戴花。现在,老君山建的差不多了,雷县长进去了,吕董也跟着进去了,我们也成犯罪分子,人财两空,好不凄凉。
这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老君山建设者的成就功不可没,非法集资的罪责也不可免,我们如何吸取教训,和衷共济,再创辉煌,看来只有我们做的奋斗才是可以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