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基础是“信任”


       极端的“自我主义”在社团组织中的作用就是以“破坏规则成为唯一可以存在的游戏规则。”它最终会导致社团组织形成的基础丧失,因为一个真正的社团员由共有的价值观、规范和经历集合起来的,共同的价值观越深厚和坚定,其社团的稳定性越高。

我同意这样的一种预判:“如果一个社会以增加个体选择自由度为名义不断颠覆社会规范和准则,则会使其自身变得愈加无序、原子化和自我孤立,并且无力达致共同的目标、完成共同的任务。”

事实上,无论无意还是主观故意,盲视或美化社团成员,尤其是高级成员以任何方式扩大自己行为的自由度的行为,无疑就是变相支持其破坏社团组织的规范和准则(无论是否意识到,客观就是如此)。

对于社团生存,这是件十分危险的事。

 2022年7月13日

人类社会是“合作”的产物。“合作是一切社会活动(无论好坏)的必要条件。

“合作“是在“自我”与“他者”之间构成的。而构成的基础是“信任”。

一个社团的合作程度是可以通过对“信任半径”(像诚实、守诺和互惠、勤劳之类具有美德性和通适性的合作性社会准则在一定限度的人群范围内共享,并拒斥与同一社会中该群体之外的其他人共享)的测评(信任度和价值观的调查数据)来实现的。

“信任半径”越大的社团内在结构越紧实,反之越松懈。

“信任半径”可依据不同的测量标准进行信任度分级,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划出大小不同的圆,得出一个有区别的“信任半径”的圈层。若再加以对“信任”的原因和事实依据的追问,便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该社团的核心内驱力的大小、性质、质量之类的核心内容,对测评的价值有很大的提升作用。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