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乱收费权威调查


买楼乱收费权威调查 (文章撰写 图片摄影:记者 陈白帆) 近日,广州某楼盘关于发展商乱收费的问题正在闹得如火如荼,该楼盘的一个负责人写给业主们的公开信更是让业主们在买楼两年后才知道自己被收取了不该收取的费用。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交易管理费”和 “权证综合费”就被业主们认为是绝对不应该收取的两笔较大的费用。而从这个事件也反映出,广州目前仍然存在开发商乱收费的现象,这些费用种类繁多,很多业主们并不知道哪些费用是应该交的,哪些费用是不应该交的。甚至有开发商对置疑费用收取的业主们说,“你要是不想交这些费用就不要买房啦,大把人等着买这套房呢。”对于花了几十万来买房的业主们来说,就算多交几千或者一万的其他费用,他们也只能无奈的缴纳。而从中,一些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就趁机用这些额外的收费来中饱私囊。 一封信捅出乱收费内幕 该楼盘事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一封来自楼盘本身有关负责人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楼盘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管理费”实际名称是“交易服务费”。楼盘在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时,广州市已经规定这笔费用由发展商缴纳,费用为3元/平方米。而在这个楼盘发生的情况是,那些在2001年8月前认购的的业主们被发展商按照楼价的0.3%收取了这笔费用。在2001年8月之后认购的,发展商则按照楼价的0.1%来收取了这笔费用。该负责人表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明文规定的“交易管理费”,并且也不应该由业主们出。 另外一个在事件中受争议的收费项目是“权证综合费”。在公开信中,该负责人指出,楼盘收取的比例是楼价的0.35%,这是相当高的比例。因为实际其中涉及的费用只有办理《房产证》时支付的登记费(80元/户/人,多一人加10元)。该负责人认为,从这两项不合理的收费中,发展商从近800户业主身上共获利100多万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也许说起来,买家们才发现他们所交的这样那样的费用大部分都是不明不白的。除了有线电视,煤气等费用以外,很多所谓的服务费,综合费都不知道出处何在。在两年前就买了房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被那些各种琐碎的费用搞的很烦,只想赶紧交完了事,之后也没想过这些费用是否合理。“也许自己也知道为了这些费用和开发商争执未必有用,而且关键是真的想买这套房子,所以干脆不去想它,省的像揭开了伤疤一样疼痛。” 6个楼盘6样收费 可是伤疤总有要揭开的时候,疼痛也是必经的。记者在任意在访问了6个不同时间购买了不同楼盘单位的业主们后,惊奇的发现,这些楼盘的收费项目琳琅满目,名目繁多,尽管只是“多收了三五项”,可是一算下来,也不是个平常的小数目。 案例一:陈女士 购房时间:2001年8月 单位面积和总价:约63平方米,共约32万人民币 收费项目(除去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等设备安装费用和预交的物业管理费外) 监证费:售价的0.50%(即约1600元) 契税:签买卖合同时先交售价的0.75%,交楼前,再交另外的售价的0.75%。(一共约4800元) 印花税:售价的0.05%(约160元) 权证综合费:售价的0.35%(约1120元) 代收律师费:850元、公证费400元、备案费:375元 总共各项费用相加:约9305元 案例二:李先生 购房时间:2001年5月 单位面积和总价:约40平方米,约27万人民币 收费项目(除去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等设备安装费用和预交的物业管理费外) 契税:1.5%。(一共约4050元) 印花税:售价的0.05%(约135元) 综合权证费:售价的0.35%(约945元) 交易管理费:售价的0.3%(约810元) 总共各项费用相加:约5940元 案例三:彭先生 购房时间:2004年2月 单位面积和总价:约46.6平方米,约29万 收费项目(除去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等设备安装费用和预交的物业管理费外) 契税:1.5%。(一共约4350元) 印花税:售价的0.05%(约145元) 产权登记、代办工本费 1000元 公证费:300元 物业代理费(中介公司收取):1500元 总共费用:约7295元 案例四:胡先生 购房时间:2003年1月 单位面积和总价:73平方米,共36万人民币 收费项目(除去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等设备安装费用和预交的物业管理费外) 契税:签买卖合同时先交售价的0.75%,交楼前,再交另外的售价的0.75%。(一共约5400元) 产权印花税:售价的0.03%(约111元) 登记费:80元 测绘费:220元 权证印花税:5元 按揭公证费:300元 总共各项费用相加:约6116元 从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出,除了契税、印花税和综合权证费三项外,其他各项的收费的名目都有不同之处。这也可以反应出,收费项目名目不一,依据不一的事情依然是个普遍现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企业有关负责人一语道破:“我们有时去别的楼盘踩盘,也有问售楼小姐综合费怎么收,她们自己都说不清楚。而我们自己公司的办事员却老抱怨我们收得低,因为其他公司的办事员的奖金都靠这些额外收取的费用。”由此可见,额外收费是普遍存在,并且成为了很多企业工作人员的奖金来源。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其实一些办证的测绘/登记/工本费在房管局都有收费标准的,就算加上一些可能要的杂费,如复印、整理等等,最多的也就一百几十左右。可是有不少公司却将这笔费用放大十倍来收。更加不合理的是中介服务费用,连我们都不知道为什么有的开发商要买家给这笔钱。”该人士认为,之所以开发商敢于多增加一些项目来收钱,最根本的原因是“假若买家真的有心买房,并不会因为多交一、二千块钱而放弃买楼。如果一些业主觉得有些费用不合理,而与发展商争执的话,有些开发商自知理亏,也是愿意放弃收取这部分费用的。但是,大部分买家并不知道这些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也不会真的和开发商争执,这样,开发商就可以袋袋平安了。”可见,如果业主们在给付这些费用前明白它们的不合理性,而和开发商据理力争的话,还是有可能免去部分费用的。 政府有关部门:收费环节存在灰色地带 除了楼价外,到底业主们还需要交哪些费用,其中又有多少项费用是广州房管局明文规定要收取的,另外有哪些费用是属于灰色地带的收费呢?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交易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他所知道的房管局规定要缴纳的费用中,只包含了3项:契税、印花税和交易管理费用。而权证综合费等等其他费用应该都属于非法定收费,是不合理的。不过,他也认为无奈的是,其他非房管局规定收取的费用的存在目前是一个灰色地带。有些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是要由物价部门来认定。而在交易过程中,收取一些服务费用,则是应该可以接受的。他告诉记者,一些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确利用了灰色地带的存在而乱收费,比如中介服务费用就是这样的一种收费。而对于其他不明不白的费用,该负责人建议业主们可以到物价局了解费用收取的合理性并进行投诉。 该负责人表示,从1999年到目前,房管局方面关于费用的收取,也经历过一些政策的调整。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契税方面。根据财农【1999】804号文件,在1999年8月1日后(含8月1日)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按照1.5%进行征收。根据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的精神,一手房买卖是需要缴纳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新建商品住房收费标准为3元/M2。不过,该负责人解释道,“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但是,现在的确存在开发商将这笔费用转嫁到买家身上的情况。这是不合理的。”另外的一个文件则是穗财农【2003】2446号文件,该文件表明,从2004年1月1日起,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区范围内缴纳商品房契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房产证》前按规定税率缴纳的契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有地产专家认为,从目前各个楼盘项目不一的收费情况可以发现,除了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政府并没有对其他项目明文规定绝对不能收取,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也就是说,关于买楼具体要交多少费用、具体收取的比例、哪些项目是属于违法收取的,目前依然存在相当大片的灰色地带,仍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措施和加大整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