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


大陆法(Civil Law)或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

大陆法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强调成文法(Statute Law)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大陆法适用于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大陆的多数国家,还有拉丁美洲、非洲和近东国家,亚洲的日本等国、土耳其、苏格兰、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法语区)。中国在1949年以前也属于大陆法系。

 

法国的《1673商事条例》、《1681海商条例(拿破仑法典)》、《1804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商法典》、《刑法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