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建言政府禁止“外行”拍地意在垄断(经济评论)
洪维
2009年12月29日,甘肃省工商联房地产业会2009年度年会在华富•瑞士花园国际会所召开。房地产商会各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来自全省各州市的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企业代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关于土地市场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中,商会向政府提出三点建议,其中提出“禁止非房地产资质的垄断企业、大财团和个人参与土地竞拍活动”,引起各界人士特别关注。
建言政府禁止“外行”拍地,首先给人的印象很荒唐,颇有一些我的女人,看都不能看,否则一顿冷拳。二是狂妄,透露着房地产商不差钱或很有钱的嚣张和傍上政府的的嚣张。三是无知,不知市场经济中,谁愿入哪行,就入哪行的商业规则。
“禁止非房地产资质的垄断企业、大财团和个人参与土地竞拍活动”,就是想将财大气粗的国企和全国性的知名企业排除在甘肃省外,在省内拥有一帮土财主的房地产市场,很天真很搞笑。禁止“个人参与土地竞拍活动”,也是一种恃强凌弱的行径,颇有一些以大压小为富不仁的嘴脸。
更关键的是,意在垄断甘肃房地产业,形成托拉斯,即若干性质相同或互有关联的企业为了独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禁止非房地产资质的垄断企业、大财团和个人参与土地竞拍活动”也违背了《反垄断法》。中国制定的《反垄断法》,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体现了追求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意图实现企业的最大自由,并以社会公正为核心缔建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
房地商建言政府禁止“外行”拍地意在垄断,形成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托拉斯,就是为了一个“利”字,这种鼠目寸光的视野和小鸡肚肠的胸怀,也压制了自身的创新和发展,不仅不利于行业持续发展,也违犯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自由竞争原则,更是与国家乃至世界的法律法规相悖,是商业活动的历史倒退,是绝对得逞不了的!
建言政府禁止“外行”拍地意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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