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舆论述评(2):议税要先懂税


,马克思说过,税,乃供养政府的奶娘。一年一度的“两会”,委员们指着税收说事儿,应该说算是抓住了根本。但看了众多代表说税的言论,可笑者居多,其根本原因是:他们只有一腔义愤,对于税法税制,压根儿是棒槌!

对居民住房征税,国外叫“财产税”,在美国,财产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稳定来源。我们的地方政府多年靠“土地财政”吃饭,如今因房地产低迷,这碗饭几近断炊,赶快把财产税建立起来,恐怕是当务之急。但委员们却只拿“长期闲置房屋”须征税说事儿,简直是不着调!什么是“长期”,什么叫“闲置”?这些业主们是傻子,只要你开征,他们就有避税策略。

为促进房地产稳健发展,买房者理性购房,地方政府建立可靠的收入来源,让民众对政府行为有一个稳定预期,真正须议论的是财产税如何建立、开征。

附:

 

政协委员建议对长期闲置房屋业主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01:23  中国经济网

  据新华社电 一边是大量的房屋在空置,一边是居民居住困难。如何解决这对矛盾?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建议开征不动产闲置税,促使空置房屋进入流通市场。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6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8%;其中,空置商品住宅90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如按2007年全国商品房均价估算,商品房占压资金约6000亿元。

  郭松海建议,对开发商竣工验收后的商品房空置一段合理时间如一年或两年后,即应被认定为闲置房屋,这样可以打破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待价而沽的梦想,迫其降价促销,以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

  同时,应对长期闲置房屋的业主征收不动产闲置税。当前,上海、北京、大连、杭州、青岛等地成片的中高档公寓成为 “有主无人住,夜晚不见光”的黑楼。对拥有多处房产而又闲置的户主,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可以抑制其过度投资需求。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