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机长的悲情辞职路



 

“难道就整不死他了吗?”

这是某航空公司在派员去了法院、边防、海关、派出所、刑警大队要求“通缉”一名依法辞职飞行员而一一遭拒后所传说的一句话,某航空公司请求通缉陈机长的罪名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履行公务军人的“叛逃罪”,而且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率众叛逃”。是否有过“难道就整不死他了吗”、“不如花10万块钱,把他弄了”这些黑帮喧嚣式的恐怖言辞已无从考证,但某航空公司相关人员在打击一个辞职飞行员时所疾速释放的 “良苦用心”却是昭然若揭的。 

陈机长航空公司机长教员, 1997年1月开始飞行,2000年11月担任机长,2005年担任理论教员,2006年担任飞行教员。

某航空公司公然

1. 违法安排陈机长长年累月超时飞行却不给予法定的休息;

(请参见:http://roy737.blog.sohu.com/81616239.html

2. 安排加班却从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

3. 要求陈机长带病坚持飞行工作(2006年10月22日,陈机长做完手术还没有痊愈,航医让其全休一天,可是某航空公司还是以没有机长为由要求我参加飞行,执行汉城航班);

4. 不给陈机长安排健康及康复疗养;

5. 不给陈机长提供法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 除了飞行,还违法劳动法安排陈机长兼任了7个工作,上午上课或者写手册,中午审计,下午飞行,晚上上课。

7. 不依照《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GBZ140-2002)》的规定:

A:陈机长进行航空飞行辐射安全教育,宣讲、解释并让其知晓来自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可能危

B:评估和控制陈机长的辐射剂量

C:陈机长的个人辐射剂量进行估算或监测,并让本人知道结果,调整、轮换飞行航线,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关于宇宙辐射的医学知识

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的估计,全球廿五万名飞航机组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占人类因工作所受辐射剂量的24%。比起铀燃料运转工作人员(包含铀矿开采与核能电厂营运),飞航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平均要高出70%。

中国民航学院航空医学研究室、南开大学医学院生理生化教研室和新疆航空公司的科研人员对比了230个健康飞行人员和一组健康地面工作人员的血液。结果发现,在高空宇宙辐射明显增强的飞行环境中,飞行人员接受的宇宙辐射有效剂量明显升高,染色体和基因组的稳定性受到宇宙辐射的损伤,体内脂质受到宇宙辐射的氧化损伤。 

有关专家认为辐射可促使细胞染色体发生突变,使有丝分裂发生异常,于是正常细胞变成癌细胞,导致癌症的发生。人体若长期遭受高强度电磁波辐射的影响,会导致头昏、失眠、乏力、烦躁和记忆力减退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还会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产生心动过缓、心动过速、血压波动等心血管系统症状。

2006年12月20日,陈机长某航空公司提出辞职。就在陈机长提出辞职后不久,某航空公司对一个曾经对公司作出过卓越贡献的人性化关怀如电闪雷鸣般令人不寒而栗。

 2007年4月10日,某航空公司航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会在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内受理仲裁的规定,违法受理某航空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案件,某航空公司提出仲裁时未提供任何证据。

2007年7月,在仲裁的过程中,证据怪状精彩纷呈:

1. 某航空公司要求索赔685万,却只提供了408万的发票。

2. 在提供的索赔证据中却荒唐无羞地出现了领导南某与公司女职员林在加拿大约翰森广场酒店的住宿费发票及10人的party费用。

3. 7月3号,仲裁当天,某航空公司突然推翻以前提交的证据清单,重新提交了四百多页的证据,这种本应不具有证据效力的不适格证据也竟然被仲裁庭予以认可。

4. 法律规定必须由某航空公司提交的关于陈机长的工资明细表,某航空公司不提供,仲裁庭也不要求。

5. 2008年7月3的仲裁中,某航空公司要求撤回领导带女职工出国吃喝玩乐的发票,要求撤回别人的住宿发票。

6. 某航空公司所提供的关键证据伪造陈机长签名。

7. 陈机长2006年12月20日已经辞职,却啼笑皆非地出现了他在2007年7月的1-2日进行疗养的证据。

仲裁程序的怪状

2008年6月27日,某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会竟然以所谓的企业机密为由不公开审理陈机长的辞职案,恐惧还是机密,这是个问题。

2008年8月1日,某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结果,却在两个多月之后的10月7号通知陈机长裁决结果。

某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所进行秘审与密决不由得使人想起中世纪为教皇服务的宗教法庭,某航空公司市仲裁委员背后的这个教皇又会是谁呢?

如果没有教皇,某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什么却做出了一个堂而皇之的违法判决呢?本应当由违法者向守法者支付赔偿却被颠倒成了守法者应当为违法的违法买单,九白万、六百万都只是一个数字,当权势者把国家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却依然厚颜无度时,我们所牺牲不只是法治的信心,而是整个民族进步的动力!

鉴于某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员所炮制的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的无正义、不公平、非道德的裁决结果,陈机长某航空公司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将于2009年3月10日开庭

……

整理完陈机长辞职案前期的维权进程,我的心情是沉重而无语的。2006年-2009年,二个多年头就这么过去了,一个初生的婴儿可以学会说话走路,一颗幼苗可以长得亭亭玉立,一个砖块可以变成一座高楼,可一个人的辞职之路走了很远还依然望不到尽头……

陈机长在他的博客中写道:“不自由,毋宁死!”。要么被奴役,要么去自由,可是在奴役与自由之间还需要公平与正义的载行,一旦没有了公平与正义的承运,奴役与自由就成为永远的天堑。如果法律是航行在世俗之恶这条大海上的一叶扁舟,需要我们诸多人去奋力推动它走向自由的彼岸。

奴役是残酷人性所制造的集体灾难,自由是善良人性所寄托的共同梦想。一个航空公司可以去奴役他的若干优秀员工,但它永远奴役不了人们追求自由的沸腾激情,一个航空公司所在的市劳动仲裁委员可以去亵渎法律的神圣,但它永远阻挡不了人类自由的终极宿命,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勇敢的心!

正义与公平的获取是需要代价交换的,我们将用数千个日日夜夜的诉讼付出来证明人的本质:尊严与自由!我们终将证明:违法者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守法者必会获得赔偿!我们终将证明:依法辞职飞行员应当向航空公司支付赔偿费的歪理终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