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涨价,银行凭什么自说自话


有报道指出,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近日在深圳地区提高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从以往的2元上调至4元,涨幅达100%,中行也将从7月17日起上调部分地区的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中行的客服称,目前,只有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将做出上述调整。这是继上月工行总行网站公布上调多项个人业务收费后,银行业掀起的又一波个人业务收费涨价潮。(7月4日《广州日报》)

      这实在是一个让人郁闷的坏消息。在商言商,在现代商品社会,经营者高价卖服务,消费者花钱买服务,本无可厚非。关键是这些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既定游戏规则与公平正义底线。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同城跨行取款业务在方便储户的同时,银行也弥补了自身网点不足,配置不均衡的服务缺陷;简化了转帐存取款手续,减少了排队压力,树立了公信形象。这应该是一个双赢的举措。虽说银行为此付出了一定的服务成本,但是这种成本微乎其微,相比银行利润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何况,储户跨行取款,减轻了开户行的工作量,这个手续费即使要收,也应该由开户行出。那么,银行有什么理由涨价呢?

      跨行查询、取款收费早已广为消费者所诟病,此时大幅提高跨行取款等个人业务收费标准,百姓跨行取款的成本比坐出租车办理取款业务,申请VIP客户的成本都高,其合理性又体现在哪里?银行打着便民的旗号,巧立名目收费,实际上是增加了一种新的敛财手段。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到银行办理业务,银行理应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且工行、中行等国有银行并非单纯的经营企业,还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储户来讲,他们为银行带来利润,银行就应该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在排队难的现实语境下,通过并不存在多少技术障碍和操作成本的跨行取款技术改善服务品质,这本是银行的职责,储户的权利。又有什么理由收取甚至是翻倍收取跨行手续费呢?
  
      退一步讲,就算银行为此支付了技术成本与服务成本。各家银行之间的跨行取款成本也应该是基本一致的。为何国有银行大幅提高跨行服务收费标准,外资银行可以分文不取?虽然央行曾表示,个人业务收费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这个市场化原则也不能是个可以无限拉伸的弹簧。各银行在宣布跨行取款等个人业务大幅涨价之前,为何不认真调查核算跨行服务成本,听取广大储户的意见呢?在笔者看来,包括跨行取款在内的银行个人业务收费,想涨就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恰恰说明,银行跨行服务成本十分低廉,或者说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跨行收费标准全凭各家银行自说自话,信口开河。

      如此看来,银行翻倍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存在多重悖论。银行业掀起个人业务收费涨价潮,更是传递出价格卡特尔的危险信号。对此,一方面,银行方面应该引起反思,检视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央行不能放手让储户赤手空拳与各大涨价银行博弈。银监会也不能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