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套内计价是促进信息对称的一小步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是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按此方式计价的城市。
    消息传出后,有人认为,此举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因为公摊成本无法直接计入销售价格中,就会迫使开发商努力提高住房的得房率,控制公摊面积;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原来的销售面积只是计算方法不同,总价不变,羊毛出在羊身上,是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的。
    其实,在销售的实务中,特别是在购房人与开发商最终签订购房合同时,很多城市已经是采用套内面积计价,也就是在总的房价款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套内面积,来折算成套内面积的每平米价格。此外,每个消费者在购房时,一个非常关注的问题就是住宅产品的公摊,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摊的比拼已经成为一种销售竞争力,特别是采用新颖合理设计下的高得房率,尤其会受到购买者的青睐。因此,一个成熟的消费者,不会单纯地追求价格高低,也不会片面地追求公摊的多少,而是会看住房产品的综合性价比。
    一套房子的公摊面积究竟包括哪些方面,无论是采取哪种计价方法,都必须有相关的规范,有据可查,而不是陷入文字、数字游戏之中。如果公摊面积没有统一的规范,开发商还是沿用过去怎么有利怎么来,怎么解释合适怎么解释的老办法,消费者已经不买账了。如果说不清、道不明,那么,改成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虽然暂时回避了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但是没有牵住问题的牛鼻子,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个成熟的行业,可以说也在不断地为消费者传播产品知识。房地产作为一种大宗消费品,又发展了这么多年了,落实一下公摊信息的发布渠道并不难,而且既然是公摊,就不妨公开来讲摊开来说,能经得住考验。比如可以在销售中心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把话说明白,这样反而有助于产品的销售。如果在业内提倡每个企业都践诺企业公民准则,形成行业的“全民健康”,那么这些积极的行动必然会减少公摊面积的争议与浪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市场竞争不仅要有更好的规则,而且需要规则能进一步落到实处。无论采用什么规则,都需要整个行业为迈向更加健康的目标而努力,减少供需双方不透明的信息,缓和相对紧张的供需关系,这些都是一个行业欣欣向荣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