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预期管理压力须在制度和监管上大力反垄断
在刚刚出来的CPI数据中,我们没有看到大商场定价体系体现出来的夸张的增长,对于大商贸体系的通胀预期的普遍通胀提前安排,近期的感受是相对明显的,但是在实际生活物价压力上的感受,并没有被商场定价牵着走的感觉。其中最大的制衡因素应该有两个,一个是小商贸体系的薄利定价和低价商品流通体系的制衡,另一个应该是网购对于现实商贸系统定价体系的制衡作用。事实上我国小商贸体系存在充斥假冒和低劣产品的现象,这也就决定了大量廉价替代品的存在,对于诸多厂商企图将产品成本压力转嫁给消费者的做法有着较大的限制,而网购的兴起,对于大商贸体系企图将通胀预期变成现实的暴利,其替代消费的效果也已经十分可观。对于商贸系统混乱的定价的缺乏规范,这之前提到过,这虽然是市场行为,但是行业协会的适当规范还是应该有,不然将不利于整个规范的商贸体系的构建。如果商场的价格不是十分离奇,很多购物行为就很难转移到网购,当然网购有很多优势,但是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商场定价体系健康,流通和库存管理系统完善,网购还是难以形成太大威胁的,但是如现今很多日用品都当成奢侈品来定价的做法,就有点自毁长城了。之前没有看清整个商贸体系的内在关系,有点担忧大商贸体系的定价体系的异化。事实说明,中国商品市场的市场化已经已经相当彻底,现在担忧的反而是资本家们的商业经营管理的不成熟,看不清市场的大趋势,处处企图获取超额垄断利润,最终不利于整个商贸体系的规范发展。在此基础上,对于中国的物价形势的变化,以一般市场经济规律分析应该是不大会出错的,预期因素的干扰在市场行为上的影响只要不制造市场恐慌情绪,大可当成学术争论。当然,我国的市场还没有完全发育健全,还有不少垄断现象的存在,如果不尽快消除垄断因素,预期因素还得重视,但是关键还是对于垄断价格波动的干预和管理。之前提出重视预期因素,前提还是因为垄断行为的普遍存在的威胁。看来,反垄断法的作用意义值得进一步重视,加大规范和执行力度。以前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法执行的不遗余力,甚至都感觉到有点小题大作的地步,其实那是人家对于市场经济有着深刻理解的的缘故。反垄断不彻底,市场经济的秩序就难以保障,这是发展市场经济应该明了的管理原则。
其实在这次经济危机中,境外也面临更明显的预期因素,但是西方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没有我们这样的预期管理压力。本质上说,预期因素构不成经济学上的一个重要名词。而唯有市场化不彻底,存在太多垄断现象的经济体,预期因素才有搞搞整的空间。以西方成熟的商贸体系,商家厂家因预期通胀提前私下大幅加价的行为就很少出现。一个是商家不能控制厂家渠道,不然构成垄断;二个厂家少有垄断产品,商品市场竞争激烈,故而商家厂家的加价,等同让出市场份额,殊不合算。而我国现在商家垄断厂家渠道的霸王作风盛行,商家的扩张大多是通过资本规模扩张,不是正常的市场竞争状态,故而对于所谓市场份额还不是由市场决定,恶性争取垄断利润现象相对猖獗。又比如,这次推出了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上的一个大完善。没有这个制度完善,就没有办法结束我国股市庄家时代。而庄家时代的主要特征就是一种垄断现象遍布的市场特征。庄家对于某只股票的坐庄,就是一种产品市场垄断行为。而庄家时代的主要伴随特征,炒作题材实质就是利用预期因素搞搞整。而没有了庄家行为存在的市场,炒作题材因为预期因素难以明确,将会大幅度削弱。由于我国的市场化还有待深入推进,存在大量的垄断现象也有待逐步规范,现阶段,我们发展管理上的预期因素的利用就值得充分的重视。但是进行预期管理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个是预见性分析掌控少有人能做到,一个是承担的风险太大。因而,要消除预期管理压力须在制度和监管上大力反垄断。
要说中国近年最大的预期管理问题当属房地产。而实际上,房地产行业的垄断因素应该是最大的制度和监管问题所在。土地的市场供给由地方政府垄断,为了地方财政,土地价格的搞搞整是执政者捞政绩和搞腐败的主要依托。由于政府在总供给上的垄断和不科学干预,导演了市场需求的炒作风潮。这中间,开发商因为政府导演的垄断格局,更是推波助澜。房价的上升,大部分并不是因为本身价值的提升,而是整个涨价预期的推波助澜。而实际上,总供给没有形成增长的市场压力,总需求在刺激消费的政策下又火上加油,以致一波又一波将房价推上天。如果以实际的科学的价值控制线,当前房价必须逐步回调。而真正要解决问题,房地产市场各个环节的市场化处理,做好反垄断文章是根本的途径。
20100121
消除预期管理压力须在制度和监管上大力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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