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贪不及年薪被判无期,康日新后悔莫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康日新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新华网)

作为部级官员,央企掌门人,康日新的年薪应该在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可如今,仅受贿660万,即落得如此下场,康日新肯定是后悔莫及啊。

康日新受贿660万元,在部级贪官中应该算是比较少的了,也就是陈同海的三十分之一,陈同海家也就是死缓。康日新难道有点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