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10时,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简称“血液中心”)的五楼正在举行一场小型的见面会,该中心的副主任高东英正对着多家媒体反复解释,将此次北京的供血紧张称为“血荒”不准确,实际情况是血液中心的存量低于警戒线,需要尽快采血补充,“媒体应该负责任,多宣传,鼓励民众献血”。
而此时,中国的其他地区,如昆明、青岛、南京等地均出现供血紧张局面,在无偿献血政策实行12年之后,在2010年这个过早冷起来的秋天,中国医疗用采供血系统的弊端以“血荒”样貌暴露出来。
就在血液中心大楼的一层大厅中,因为用血紧张,管理机构慌乱中祭出的“家庭互助献血”方案,使得多年前造成恐怖后果的“卖血”和“血头”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血液“黑市”
就在五楼见面会的同时,廖老大在一楼花了1000块钱买了400毫升“血”——一张无偿献血400毫升的“小红本儿”(即《无偿献血证》)。
廖老大是河北人,家中有一个大姐和五兄弟,廖老大在兄弟中最长,领着老四和老小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打工。10月27日,老四在工地上受伤,髋臼骨折,住进了积水潭医院。因没有病床在医院的走廊里挨过了两天,到29日才办了入院手续。
医生诊断后表示,保守治疗效果不好,决定做手术。但是近日北京闹“血荒”,医院血库告急,院方便通知廖家人自行筹血。
“医院说老四做手术要用1200毫升的血,让我们家属到血液中心无偿献等量的血。我身体不合格,献不了,老小昨天献了400毫升。”在血液中心,廖老大告诉记者。3日上午,来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窗口的人很多,但90%的人和廖家人一样都是 “家庭互助献血”的。
在医院出现用血紧张后,北京市部分医院采取了“家庭互助献血”的方式,就是在患者进行手术前,亲属朋友必须先行献血,一般的献血时间为手术前一天,紧急时亦可手术当天献血。
首先,医院会出具一张《家庭互助献血申请单》,上面写明医院名称、申请日期,以及患者个人信息,加盖医院输血科的公章。患者家属携带有效证件,到血液中心献血后,领取《无偿献血证》交回给院方。随后,血液中心会向医院发配相应血量供患者用于手术,院方再给患者手术或输血。所以在积水潭医院住院的廖家人就只能到血液中心献血了。
2日到3日,廖老四和廖老大的工友前前后后共来了10个人,可是检验合格的就一个。“加上我工友的400毫升,我们还差最后一个‘小红本儿’了。”廖老大长出了口气,眼睛紧盯着正在排队化验的小杨和小张。
据廖老大说,小杨和小张是被公司组织来无偿献血的,看样子也是农民工。廖家人主动找上他们,希望可以用他们的《无偿献血证》给弟弟凑够最后的400毫升,并许诺“补偿”。
开始张、杨二人提出换一个400毫升的“小红本儿”要1200块“营养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价钱定在了1000元。就这样,一次“血液”交易完成了。
其实,廖家人并不是没有献过血,老四的儿子“十一”时刚参加完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献了400毫升,拿到了“小红本儿”。然而,医院说,现在缺血,有献血证也不顶用。另外,按照规定,一个人献血后半年之内不得再次献血。老四的儿子只能干着急。
还有一件事让廖老大心里纠结,在血液中心的一个医务人员无意中说道,老四的手术用800毫升就够了。为此廖老大还专门去医院问医生,希望不用花冤枉钱,但院方的回答是“多备着点呗”。
“一句‘多备着点’,就要花1000块。”廖老大虽也心存不满,但还是筹够血要紧。仔细瞧过后,他把小杨提供的“小红本儿”塞进了上衣口袋。
尽管高东英反复强调无偿献血的原则必须坚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用血安全。但就在她脚下,“买卖血液”正在不断发生。
廖家人的“买血”如果还是偶发的话,在“买卖血液”的“黑市”上已经出现了有组织的“卖血”和新一代的“血头”。
“有偿”幽灵
就在廖家人完成血液交易的同时,一个男子正匆匆走出血液中心,去为病人家属找 “血”。他自称姓于,每400毫升开价500元,“需要的量多还可以谈”。他的要价算是低的,一般的“市场价”是每400毫升1000元到1500元。
“血荒”蔓延后,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窗口前的人群大部分是因为 “家庭互助献血”而来的。很显然,不是每个患者都能在亲属朋友中凑够所需的“血”,买卖献血证和为他人找“血”的血贩子冒了出来。
“血头”和“卖血者”都源于各种形式的“有偿”。根据深圳市血液中心副主任朱为刚的介绍,坚持无偿献血的原则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血液安全,其根本目的“不在于有充足的血液,而在于有安全的血液”。一旦献血变得“有偿”,献血行为就被污染了,其后果就是医疗用血液被污染,疾病经由血液途径传播。
在1998年中国颁行 《献血法》之前,因为未建立无偿献血制度,血液买卖流行,在利益驱动之下,采供血系统一片混乱,种种不安全的采、输行为在一些省份等地造成乙肝、丙肝和HIV病毒感染,所以,《献血法》第二条就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然而此次“血荒”却暴露了中国无偿献血制度的脆弱。
11月4日,二十出头的钱洪(化名)在血液中心“转悠”,被一位家属相中献了200毫升血。他跟家属提出要250块钱,最后家属还多给了50。钱洪说他不是“血头”,是知道这里有“血头”拉人卖(献)血证,就过来“碰碰运气”。 “血头”给像他这样的“卖血者”一般开价是“100毫升给100块”。
“如果有需要,我可以问问我的朋友愿不愿意献血。价钱无所谓,看着给。”钱洪说。他没有固定工作,干过形形色色的活儿,如果他从介绍献血中牟利,他就变成了新的“血头”。
在血液中心,只要手中拿着医院开的《家庭互助献血申请单》就很容易被眼尖的“血头”发现,并上前搭讪。他们很谨慎,通常会说有朋友愿意献血,但是希望有点补偿。他们会说“卖家”是年轻人,保证献血者身体状况良好,“再说血液中心会化验,拿到献血证再给钱。”一个“血头”笑着让记者放心。
“检测的手段是有限的,”朱为刚说,“首先,在法定的检测疾病之外,还有很多可经血传播的疾病。各国的研究都发现,只有自愿的、无偿的、低危人群的定期献血是最安全的!”
然而,根据了解内情的人士介绍,自从“血荒”袭来,“家庭互助献血”推行,来献血的患者家属急剧增多,产生了强劲的“需求”,催生出了出卖献血证者和为人找“血”的“血头”。血液中心大概有七八个“血头”经常出现,公安局也派人来抓,但是因为不仅需要“买血”的患者家属指认,还需要以受害者的身份作证,几无效果,“血头”半公开地存在着。
事实上,“有偿”的幽灵从未消失。1998年实施无偿献血之后,因为政府主管官员担心全面推行自愿无偿献血,一旦出现“血荒”,局面失控,所以采用了 “行政指令计划指标的无偿献血”和自愿无偿献血并行的 “过渡时期”。
而“计划指标献血”导致单位为了完成献血指标,以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形式予以刺激,有的单位因为完不成献血指标,只好出钱雇请个体供血者临时冒名顶替完成指标,从而形成变相卖血。
隐秘的“血管”成本
无论是无偿献血,还是有偿献血,血一旦从献血者的血管抽出,就进入了另一个循环,我们称之为“血管”系统。
采供血机构(血站或血液中心)和医院的输血科(血库)构成了血液从献血者到输血患者的“血管”系统。
这个“血管”系统除有输送血液的功用之外,另一项重要的功用就是储存一定量血液的功能。因为血液采集之后,只能保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全血可以保存21~35天),超过这一期限将会报废,所以理想的状态是一种动态平衡:血液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不断地流向需要输血的患者,储存其中的血液始终保持新鲜;同时又保持一定的储存量,以保证在“流入量”和“流出量”有波动时,能有稳定的流量,不会“断流”。
然而,这样理想的动态平衡很难保持,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流入量”的不稳定。此次的“血荒”就是明证。一旦出现“断流”,即便只是出现在血液中心到某一家医院的支流上,后果也十分严重: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我亲眼见到过一例车祸患者因为没血而只能眼看着死在手术台上!”
“血管”系统本身和其中血液的维护需要种种“成本”。这些成本中很大的一部分由输血者承担,但其中的详情并不为公众所知。
在2006年3月开始实行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卫生部和发改委规定了临床用血的价格标准: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还规定了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
患者在医院用血时,如果院方不违反这项收费标准,其实际费用只会因为输血科的检验成本有略微的增加,“一般也就是10块钱”,海军总医院输血科主任林园告诉本报记者。输血费用的大部分都流向了血液中心(血站)。
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质疑和猜测,血液中心反复解释,“用血时所收的费用也并不是血液本身的价格”,而是血液从采集、制备到临床使用,要经过体检、采集、制备分离、检测、储存、运输、临床输注等环节的成本。产生的主要费用有:血液采集前的宣传广告费、体检费,血液采集时用的材料费(包括消毒物品、血袋、纪念品、仪器设备等),还有血液采集后检测过程中的试剂费用,血液分离时的加工费以及使用仪器设备维修折旧费。
卫生部和发改委给出的价格标准是全国各地的折中水平,在北京等地的实际成本可能还要高于标准价格,200毫升全血的“实际成本大概是260元,他们(血液中心和血站)都在亏损,账就挂着吧,政府有钱就补那空缺,没钱就先一年一年往前运行吧”,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说,他认为临床用血的定价偏低,“年年都反映”。
实际上,根据《北京市用血互助金收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在用血“成本”之外,还收取用血互助金,大致每单位血液制品会多收取200多元。只有不在适于献血年龄范围之内,或持有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的《公民无偿献血证》,才能免除。
毛羽同时也否认了血液中心将“血荒”的压力传递到医院,再间接传递给患者,造成“家庭互助献血”的变相强制献血,“从来没有政策,说是有献血证,才能用血,这是医院在执行上有问题。”
根据林园的介绍,医院会定期将用血计划报送给血液中心,后者负责供血。医院方面需要紧急用血时,要将患者的信息和用血指征传真至血液中心,由血液中心的人员判断是否给予紧急供血。
在北京地区,除了301医院等少数几家军队系统的医院能够 “自采自供”外,绝大多数医院的临床用血都来自血液中心和远郊的3家血站。在血液供应紧张的“血荒”期间,手握供血大权的血液中心对医院的影响力显而易见。很难想象,医院未与血液中心进行某种协商就强制推行“家庭互助献血”。
深圳模式
近年来,北京等地的临床用血量都在以每年百分之十几的速度增长,相比之下献血量增长缓慢,北京1至9月份的献血量只较去年同期增长了不到3%。在此大背景下,“12年来未闹过‘血荒’”的深圳模式重要性凸显。
深圳模式就是 “纯粹的自愿无偿献血模式”,朱为刚说。
毗邻香港,又是改革前沿的新兴城市——深圳相比于内地的城市有很多不同之处:深圳没有经历过义务献血阶段,在1993年,直接转为了自愿无偿献血。
1993年,卫生部颁布29号令《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禁止从外省调拨血源,如需调拨需经省卫生厅批准,深圳血液供应紧张。
在困境中,深圳借鉴香港的经验,开始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在香港,献血和用血都是无偿的,既能保证血液安全,又能满足临床用血。
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人大颁布 《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成为国内无偿献血的第一部立法。次年,深圳市无偿献血已达到医疗临床用血的42%。1998年,实现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
深圳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培育出来稳定的定期献血者人群——多次献血的人。“深圳定期献血者在献血者中的比例达到60%,在全国遥遥领先。”朱为刚说。定期献血者人群,“自愿,来自低危人群,多次献血对可经血液传播疾病有较多的了解,检测的密度较高”是最安全的血液来源。深圳2009年的采血量是35吨,检验合格率是98.2%。
朱为刚反对将献血者局限在某些特定的人群。“我反对老是盯着大学生群体,一方面,这个群体受寒、暑假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四年之后就毕业了,会分散到全国各地,不能形成稳定的多次献血人群,”朱为刚说,“深圳没有大学,深圳献血人群中各阶层的分布与社会整体的各阶层分布相近。例如,深圳总人口中户籍人口占七分之一,在献血人群中,也是不少于七分之一是户籍人口”。
朱为刚的另一个身份是中国输血协会献血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将深圳模式的经验总结为六点:一是,政府足够重视;二是,宣传方法正确;三是,优良的志愿者服务;四是,优质的服务;五是,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六是,政策的引导。
其中,其他城市最难以复制的恐怕就是城市的人文环境了。或许还是因为紧邻香港的原因,红十字会在深圳无偿献血制度的建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人道、博爱”的红十字精神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同时,深圳在转型为“公民社会”的过程中也走在前面,“政府左右着社会,民众的公民意识比较薄弱。但献血不是公民的义务,而是公民的权利的时候,对献血者才会有充分的尊重,自愿无偿献血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朱为刚说,“必须扭转根深蒂固的义务献血意识。”
在用血费用方面,深圳也与采取互助金的北京不同,其医疗保险覆盖了临床用血,实现了免费用血。“不能威逼,也不能利诱,只能采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方式。”
朱为刚反复强调的 “深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主要由定期献血者组成,其成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广工作,服务队的成员之一王诚已经献血100多次了,他坚决反对无偿献血的“利益化”,认为献血是快乐的过程。
他所说的快乐来自良好的献血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献血者服务社会的时候,应该得到尊重和赞许”,“献血的过程应该是愉悦的过程,如果让人觉得很烦,下次就不来啦。如果献血者有快乐的体验,就会有献血的惯性。”
而另一位已经献血121次的志愿者陈小青献血的原因则在于:“对自己没害处,能帮助别人,愉悦自己,自我提升。我觉得值得。”
来源 经济观察报 田鹏 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