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物权法(90)


 

解析物权法(90

 

陈绪国

 

 

【原文】〖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解析】〖建筑物间隔距离

本条款,是关于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中建筑物间隔距离的一般规定。此项规定,要求建造建筑物的业主或者建筑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筑,间隔一定距离,不能妨碍他人的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

现代城市有建筑物集中化、多层化、商品化和人口密集化等特征,为保障城市居民一定的生活质量,应当实行标准化建筑,以保障相邻工作生活人员的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

 

◎〖相邻关系的间隔权

相邻关系的间隔权,指物权法为保障居民合法的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而设置,要求业主或者建筑商在建造建筑物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间隔一定的距离,目的为的是维护相邻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节约照明或者采暖费用。相邻关系的间隔权,是居住权与健康权合二而一的权利。

相邻关系的间隔权,之所以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且以物权法的规格来规定之,是因为现代城市有建筑物集中化、多层化、商品化和人口密集化等特征,城市多层、高层建筑物日益增多,商品房建筑也日益增多,人口密集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关于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的争议时有发生,为定分止争,理顺建筑物的相邻关系,规定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很有必要设置此项条款。

相邻关系间隔权的权利人主体,一般是指已经立项建筑或者建筑完工的一方业主,可以要求相邻将要建筑的建筑商或者业主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被要求方不得拒绝。如果建筑商彼此之间均不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购买建筑物的业主,可以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得不到保障为由,向建筑商要求经济补偿。如果业主与业主之间建造建筑物,均不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双方均有法律责任,而以后建造建筑物的业主责任为更大。

通风、采光和日照,是衡量人们日常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已经成为常识,而不排除有的人不以为然。下面,简要解释一下这三项不可称量物的因素。

一、相邻关系的通风权

通风,指自然通风,不依机械、人工通风为指标。通风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建筑物内自然通风顺畅,自然地轮流地灌输新鲜空气,排除有害无益的空气,并使之无限制地循环往复。

保持自然通风顺畅,要求建筑物的建造符合一定的间距,大体上,高层建筑要求比中层、低层建筑的间距要大,以此类推。建筑物间隔距离的好处,一是利于人员的生理卫生。譬如,呼吸新鲜空气,吐出二氧化碳,是人一生生理中分分秒秒要执行的吐故纳新的流程,如果某个环节出现差池,人的身体内会积淀有毒有害物质,影响健康甚至生命的延续。某些工场,特别是化工、化学、石油、焦炭、冶金、印染、制革、放射线等行业的工场作业点,会不断地向空气中排放各种化学物理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不时地向毗邻周围的空气中排放,如果建造的建筑物相邻太近太紧密,附近建筑物中的人员就会被动地“吸毒”,而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才有利于减轻以至免除“被动吸毒”。某些多层居民区,各家各户每天会排放油烟、煤炭燃烧烟尘或者煤气烟尘、液化气烟尘、天然气烟尘,对于人的身体也有一定的危害性,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保持自然通风流畅,才有利于减轻以至免除其烟尘危害。二是利于家居的环境卫生。如果建筑物相距太密,通风不畅通,不仅居住人员不能及时呼吸新鲜空气影响健康,而且整个家居的物品会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导致如食品、副食品、碗筷、衣物、被子、家具会潮湿、发霉、变质,特别是导致电视机、收录机和电脑等高档家用电器潮湿、发霉、变质甚至损坏。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保持自然通风流畅和日光充足,才有利于减轻其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

通风权,即相邻关系的通风权,之所以列为一项专门的无形物物权,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考量而成立。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日益迫切。人类的生产不是为生产而生产,人类的生活也不是为生活而生活,而是需要有秩序、有健康、有质量、有尊严地生产和生活。

防止大气污染及其危害,是介于人类活动的每一个场所之中的,而建筑物中的人类活动是最主要场所之一。尽管通风问题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尽管风是不可称量物,环境保护专家还是可以为人们作出科学的解释。

环境保护学家指出:大气是人类和其他所有需氧气生物赖以生存的氧的来源,又是各种生物在活动过程中排放废气的稀释场所。然而,生物圈中的大气并不是无限的,它只存在于地球表面至高空百千米范围内,它的总质量约为6×1015T,而且其总量的95是集中在地球表面十几千米范围内,离地面越高,大气就越稀薄。……但是,污染物并非均匀地与整个大气相混合,……如果污染物的浓度数量级为十几亿分之一时,人们往往意识不到;如果污染物的浓度数量级达到百万分之几时,人体就感到不适。

影响大气稀释作用的因素如下:风向与风速。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风速越大,单位时间内通过污染物扩散的空气量就越多,稀释的效果就越显著,大气中污染物浓度降低的速度就越快。而风向则决定着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迁移方向。垂直温差。近地面的大气温度一般随距地面高度的增加而下降,通常把每升高100M下降的温度数称垂直温差。垂直温差越大,越易产生垂直气流,把低层的污染物带到上空扩散,因而可以降低低层大气污染的浓度。湿度。大气中的颗粒物通常会成为水蒸气的凝结核,凝结后沉于大气低层,使灰尘浓度升高,在足够的湿度及低温时形成雾,使大气污染加剧。如大气湿度增加时,SO2SO3、煤烟等污染物在近地面空气中的浓度会升高。

大气污染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3条,即呼吸道、皮肤上的毛孔及消化道,其中以呼吸道最为重要。污染物从鼻腔入喉、气管和支气管到达肺泡。肺泡表面积大,毛细血管丰富,不仅O2CO2的交换,对于许多污染物,如COSO2等有害气体的吸收也很快。

以上三段文字,录自李建政主编、于秀娟、刘章现副主编的《环境毒理学》第177179页。总结如下:一是,如果污染物的浓度数量级达到百万分之几时,就有可能发生大气污染;二是,建筑物对于风向与风速有阻挡作用,建筑物相隔距离越宽广越好;三是,建筑物对于散温有屏蔽作用,建筑物相隔距离越宽广越好;四是,建筑物对于排湿有阻碍作用,建筑物相隔距离越宽广越好;五是,人和建筑物的密度越大,大气污染物侵入人体的概率就越大。所有这些,都可以说明物权法将通风权赋予建筑物权利人或者业主、居民之类的权利人,是完全建立在环境科学、卫生科学基础上的升华。

中国没有制订专门的“建筑通风标准”,一方面可以参照外国物权法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可以参照《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执行。一般而论,建筑采光设计标准能够通过的,建筑通风设计标准也能够通过。例如意大利民法规定,相邻土地的建筑物不是一体的,应保持不少于3的距离。

 

二、相邻关系采光日照权

采光日照权,也是相邻关系建筑物间隔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基于人的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考量成立的无形物物权。为了满足人们有秩序、有健康、有质量、有尊严地生产和生活,规定了建筑物建造时,建造商或者业主要按照国家的建筑采光标准来建设,从一而终地处理好采光、日照及通风、通行的相邻关系。

采光、日照,指自然采光与日照,不依托机械、人工力量的采光与日照为指标。人们接受自然采光、日照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室内光线相对充足,以利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客观需要。

采光,是指室内能够自然地接受日光、月光照射的程度,采光标准可以流明为计量单位,各地一年四季的采光标准可能有差异,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

日照,是指室内能够自然地接受太阳光直接照射的程度,是比较采光更加严格的建筑物设计标准,采光标准可以更大的流明为计量单位,各地一年四季的采光标准可能有差异,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

采光权、日照权,即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之所以列为一项专门的无形物物权,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考量而成立。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建筑物相邻关系的采光、日照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自然光、可见光和温暖的太阳光,是宇宙世界赋予全球生物尤其是人类的无形资产,有一首歌词唱道:“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概括了生物光合作用的特殊功能。拿宗教法的观点来说,人类的采光权、日照权,是亘古以来“天赋神授”的权利;拿民法的观点来说,是法律保障公民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需要;拿物权法的观点来说,法律保障公民“物有所得,物尽其用”的需要。

日月光线和太阳辐射,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对于农作物种植业的帮助作用自不待说,对于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帮助作用也是蛮大的。显然,建筑物内光线充足,或者保持一定的暖和程度,不但人们心情舒畅,而且可以成年累月地节约照明电费;太阳紫外线对于多种有害细菌有杀灭作用,阴暗潮湿的室内,不仅居住人员不能及时呼吸新鲜空气、采集阳光影响健康,而且整个家居的物品会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导致如食品、副食品、碗筷、衣物、被子、家具会潮湿、发霉、变质,特别是导致电视机、收录机和电脑等高档家用电器潮湿、发霉、变质甚至损坏。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保持自然通风流畅和日光充足,才有利于减轻其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

从以上分析说明,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权,而且是一项财产权。

所谓健康权,是指人们在一定场合接受光线、享受阳光,以利于人们身体的健康成长、减少疾病,这种人权是法定的权利,是不能被他人随意剥夺的自由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人们在一定场合接受光线、享受阳光,是在利用天然资源,并将这种资源转化为财产而派生的权利。室内阳光和光线充足,室内和走廊上就可以少开电灯节约电费;晒衣物、器具也很方便,也免除了烘干机、除湿机的费用;人适当晒太阳可以利于钙质吸收、血液循环,也利于人们心情舒畅,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费用也可以节省下来;减少室内食品、日用品、家俱、家用电器的霉变和损坏,也能节省家庭开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以及通风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瑞士、日本民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时,应与相邻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并且限制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和采光。日本民法还规定,土地权利人在冬至这一天应享有不少于4小时的日照时间。

2001731,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830,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限制性条文》;200231,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该规范的规定,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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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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