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在北京疯狂争夺“地王”的央企成了众矢之的。国资委3月18日下午突然召开了新闻分布会,高调宣布78家央企退出楼市。
央企退出楼市这是对的,无可厚非,央企主要重点是做大做强主业,参与国际竞争。但央企退出楼市真能解决中国高房价问题吗?!这问题恐怕不那么简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问题由来已久,而且其中的水很深、很浑!房地产行业的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是一般常人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我们只要依法“斗地主”,那“地主”必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早就白纸黑字写明:闲置两年以上未开工就必须无偿收回。现在全国已批闲置土地大约可供开发4——5年,为什么国土资源部还出什么“国19条”?!收地就是了嘛!但我要问的是,你敢收吗?!会否“拔出萝卜带出泥”?!自身难保?!你自身过硬吗?!几乎所有暴露的腐败案都与房地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咎,至少你是同谋!
今天的楼王大多是以前划拨和低价协议出让的,今天的“地王”可能是10年以后的楼王,所以,千军万马敢进中国房地产业放手一博!因此,每一次的大规模的土地出让,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国有(土地)资产的一次大流失!但愿这以后会成为历史!
按照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要求以及国资委的部署,央企已明确主要集中在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事实表明,127家中央企业中,涉足房地产行业的竟达94家,比例超过七成。其中除16家主业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其余78家均属于“不务正业”。央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集中和施展的舞台,应该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不是“囤地炒楼”。
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十一条”已经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对房地产非理性发展负总责的,希望不再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也是一种腐败!不然1998年房改13年来、尤其是2003年以后,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谓层出不穷、眼花缭乱,但我们的房价为什么会越调越高呢?!为什么老百姓的反对高房价的声音会越来越高呢?!为什么我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此步履维艰呢?!
中央政府遏制房地产投机、打击腐败要痛下决心!要动真格!不能再患得患失!以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千万不能再失信与民!要严惩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和权钱交易!严惩各级地方政府的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中央当前是否应该先对长三角、珠三角、北京、海南等房价地价持续飚升的地区动动“手术”呢?!否则“责任”之说不是一句空话吗?!责任主体缺失,调控不是又一次变成“空调”了吗?!看来一场楼市的“清污”运动势在必行!
保障住房的滞后和拖延;囤房囤地的违法违规;经济适用房的“六连号”及宝马车进经适房;“楼倒倒”;经适房用地别墅化;层出不穷的干部低价买房事件;取消“限外令”;取消“90/70”(90平方米占70%);不依法征收20%交易所得税;等等的一切,哪一项没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当然,还有更雷人的“代表党还是代表老百姓”?!
不解决地方政府卖地冲动和土地财政,不从根本上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不从源头上深挖房地产行业积弊已深的腐败、权钱交易问题,没法真正解决中国楼市失衡和“赌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方政府更应该退出楼市!各级地方政府“不务正业”的情况更加严重,现在地方政府已经蜕变成了“卖地政府”!地方政府才是高房价和高地价的真正推手!各级地方政府“不务正业”、托举房价的情况更加明显(“半夜鸡叫”、“托市裸秀大赛”)!“房价不能跌”、“房价不让跌”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第一”、“唯一”要务!其危害也更加严重!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政府,你的主要任务是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房为纲”、对房地产依赖过重将使我国失去产业结构升级的机会!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求大家“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要求上海做到“四个率先”,我想这发展谈的决不仅仅是钢筋水泥!更不是高房价!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发达国家是靠高房价而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