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后,备受瞩目的深圳公务员改革方案终于得到实施。近日,深圳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后两类建立独立的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不再走“官道”。 2.4万名来自公安、规划、国土、税务、城管等10个部门的执法人员,被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执法员”。气象局16名气象预报、信息网络人员归类“专业技术”。两者之和约占深圳公务员的七成。(《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年3月29日第02版)这样,深圳正式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城市。
公务员分类管理和实行聘任制是一项深层次的政治改革,在舆论对深圳方案叫好的同时,国家公务员局称其改革本来就是《国家公务员法》中的内容之一,深圳只不过是推行公务员改革的试点城市。深圳在研究这套方案的过程中,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论证和修订,如今正式出台,其意义以及由此带来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据悉,深圳的改革消息一经传出,深圳人社局的电话就响个不停,吉林、成都、山东东营等地纷纷索取改革方案,以供借鉴。现在,佛山也表示将于今年探索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
公务员管理改革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课题。官本位思想的形成,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满清结束,封建社会的行政设置即是它肥沃的土壤。到新中国成立,社会制度发生变革,但官本位思想的余毒依然很深。过去的计划经济成为了官本位的社会经济根源,沿袭多年的干部管理体制则是官本位的体制性根源。为了革除弊端,我国针对国家干部的分类管理曾经进行过改革,也取得了成功。上世纪80年代末,国企改革开始,需要落实用人自主权,国家干部缺乏分类管理的弊病显现。为此,当时的人事部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干部单列出来,专门搞一套管理体系,企事业干部另搞一套,这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释放了巨大自由。后来 实行的公务员制度在发展之初,政府职能比较简单,公务员多为通才。但随着政府职能扩张,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强调公务员的专业水平。分类管理制度的滞后,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随着官本位思想愈演愈烈,公务员队伍内部的矛盾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突出。公务员队伍中的“天花板现象”严重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基层大量公务员长期得不到升迁,非常影响士气。 而改革后推行的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度,将有效革除上述弊端。深圳方案让人们不再走“官道”,每个人的职责都是执行,不具备“官”的决策权力。但他们拥有独立的晋升渠道,由于职级能不能晋升全凭个人业绩,各层次“执法员”发展机会均等,很多基层执法员对此十分欢迎。
可以预见,深圳公务员改革制度的成功推行,将成为中国政治制度真正意义上改革的引爆点。政治制度改革叫了多年,也迫在眉睫。如今,是真正改革的时候了!
深圳开始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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